車停公家停車場被刮傷,如何提告毁損

我車停公家地下停車場,一天停車場,在上班時間,忽然打手机給我,説我停車位置,他們外包廠商要施工,要我移車,那時我回説在上班,没法回去移車。晚上回去,把車移到別處,沒仔細看車外表。假日要開車出去,才發現車頂及後行李箱被刮花很多條線,經停車場連絡包商,包商叫我去找外面烤漆報價,結果詢價後要6500,結果施工包商竟說只能負擔一半價。這情況下,如我要提告,因是北市外包的工程,請問是要告北市停管處呢?還是要告施工包商?直接向派出所報案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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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停車場都有公告說 僅負擔停車位出租,不負擔保管相關的責任
包商比較快,直接警局報案
但354條毀損罪不罰過失,檢察官偵查完
可能會下不起訴處分(行為不罰、微罪不舉或執行無實益)
一般屋子修理,施工包商讓隔壁屋受損,不是要告修理房子的屋主。
版主已有定見,那就直接告公家。
ken766767 wrote:
一般屋子修理,施工...(恕刪)

ken766767 wrote:
一般屋子修理,施工...(恕刪)


承攬契約該負責的是承攬人,

不然依你的logic ,買預售屋的屋主,施工的建築物有工安意外,屋主也要負責?
最後是跟北市停管處反應,若包商没負責賠償,就去提告北市府。北市府人員,就説會負責去連絡包商,包商遇北市人員出面連繫,就什麼都好,今天拿現金6500和解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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