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好遇到個小車禍,有些疑問想請教各位!!
下方圖片..恩..醜了些 簡略了點就是 請見諒
故事是這樣的....
一開始我是在上方,然後突然想到要迴轉,就在雙黃線處迴轉了
這邊應該是第一個錯誤,不可在雙黃線處迴轉
然後轉到最下方的車道,此時紅綠燈還是綠燈狀態 晚上8-9點
一名高中生騎機車(腳踏車)在斑馬線處衝出來
時速好險不快,雙方都沒傷 只有車體一點點擦傷
問題來了!!!
想問雖然我前面雙黃線迴轉有錯,但是如果就單論我撞到對方闖紅燈
這邊我有錯嗎? 就我的認知上 應該是開我一張違規迴轉
再來若一個不小心,對方有傷殘的問題,撇開人情事故 單就意外發生來說
我車有擦傷 不管對方狀態如何 我還是可以要求賠償嗎?
當下其實沒有想太多 想說剛好雙方都沒事 就各自離開了
後來想想才覺得如果以後又遇到類似這樣的問題 怎麼判罰
還想請問各位
就是說 只要今天發生事故 無論雙方有無受傷 或是車體上的擦傷
都會請警察來處理做筆錄嗎? 還是沒事就走了?
因為我目前的情況是 當下可能太緊張 沒發現
回家後才發現肌肉拉傷 相對的 也許對方也有受傷
可是我們就這樣各自離開 若是之後其中一方 惡化??
這樣還可以對對方要求處理嗎?
多謝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