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5,老婆騎機車,在和平醫院附近,延平南路與廣州街口,被休旅車違規迴轉撞傷!報警後,有做筆錄,後面跟有海基會車子,提供行車紀錄器給警方!老婆機車修了3千元,身體被撞烏青好幾大塊,手肘及腳膝蓋都會痛,去看建成中醫,現每天去貼藥膏及推拿!後來肇事車主有叫保險公司的人跟我老婆聯絡,說要跟我們談賠償事情,約下週一見面談,還叫我們帶印章跟身分證過去!有朋友建議直接叫對方賠幾萬元!不知我們要如何跟產險公司保險經紀人談賠償事宜!
ken766767 wrote:上星期5,老婆騎機車...(恕刪) 你的求償對象是車主不是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只會拿台計算機開始噠噠噠按,然後告訴你:這個沒辦法,那個沒收據!最後告訴你一個匪夷所思的金額!
其實不用急著談和解,現階段應該是把體傷處理好,所有財損,醫療,單據一定要蒐集,包含交通費用也可以請求賠償,請假的薪資損失……等等。至於精神慰撫金,就自由心證了,過失傷害的告訴期有6個月,保險公司一定是會盡量壓低賠償金額,所以如果不滿意保險公司的提案,就要求對方親自處理,畢竟一般過失傷害多判在6個月以下,易科罰金也要一天1000,所以通常是會給對方壓力的,如果不清楚肇責,就向處理員警申請初判表,爾後也可以申請鑑定,大致上如此。重點是立場堅定,維護自己的權益。祝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