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農曆年前家父綠燈走在斑馬線上穿越馬路遭到左轉的計程車撞到
導致小腿骨折,當下並無報警,而是由對方送至醫院後才報警
目前警方有備案,但尚未作筆錄,也有收到對方的保險公司出險的通知
對方也算蠻有誠意的一直來探視
請問第三責任險的部分是指有醫療的部分有理賠嗎?
因為家父也算是職業駕駛,極有可能會因為這樣失去工作
但也不想開個天價造成對方肇事司機無法賠償
想知道這樣的話要如何索賠才算合理呢?
麻煩各位神通廣大01的網友們指教指教
謝謝!~
2.如果家中經濟不好,醫藥費無法支出,先向對方的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看要幾天一個段落申請一次,強制險沒有肇責問題,就是賠體傷的醫藥費與看護費的相關支出,20萬以內,以相關單據申請,如果對方沒有保的話(有些人過期忘了續保),問問看對方要不要幫忙墊錢.
3.賠償問題的期限要壓在車禍發生日起6個月內(刑事告訴期限),如果雙方認知差異過大的話才使用過失傷害提告,以刑事逼民的手段並非對每個人都有效用,這最多判6個月以下拘役可易科罰金(1天1000元),有的人就是沒錢,擺爛讓法院判,遇到這種人,就很麻煩了.
4.切記,出車禍不是中樂透,不要獅子大開口的漫天開價,勿以此來當斂財的工具,這會有報應的,請以合理的精神賠償金為最大訴求.
以上.

因為家人第一次遇到,有點不知所措,仍有一些疑問想麻煩淘貓解惑
1.你家人的傷好了嗎?等傷勢告一段落再談吧!
目前已經出院了,其實並沒什麼外傷,所以傷勢部分並無大礙,但因為腳骨折部分,所以行動上還是需要有人照護,不過大致上還算OK
2.如果家中經濟不好,醫藥費無法支出,先向對方的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看要幾天一個段落申請一次,強制險沒有肇責問題,就是賠體傷的醫藥費與看護費的相關支出,20萬以內,以相關單據申請,如果對方沒有保的話,問問看對方要不要幫忙墊錢.
因為僅有收到對方保險公司通知出險的簡訊,尚未與保險公司連絡,所以以還不確定對方保險的內容,會再跟對方保險公司連絡
3.賠償問題的期限要壓在車禍發生日起6個月內(刑事告訴期限),如果雙方認知差異過大的話才使用過失傷害提告,以刑事逼民的手段並非對每個人都有效用,這最多判6個月以下拘役可易科罰金(1天1000元),有的人就是沒錢,擺爛讓法院判,遇到這種人,就很麻煩了.
希望能不要走到過失傷害的一步

4.切記,出車禍不是中樂透,不要獅子大開口的漫天開價,勿以此來當斂財的工具,這會有報應的,請以合理的精神賠償金為最大訴求.
目前家父因行動不便所以請假在家休養,希望1~2個月後能回到工作崗位,視家父情況,所以大致上是想要求對方賠償休養期間這1~2個月無法工作的薪資,家父是希望不超過3個月,這樣是否可行?
人~因夢想而偉大,但往往也因現實而毀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