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到友人家聊天友人突接一交通隊寄來掛號,詋他車禍肇逃,吃驚之餘趕快確定是否詐騙集團,因已事隔23天,當下他和我確定處理原則,去交通隊了解案情說明當天行程,如果有證據一定負責。
昨天友人告知到交通隊後看了行車紀錄器檔案,確實是他的車子在窄巷中有類似擦到左側路邊的車子,由交通隊提供的照片可看到對方左後輪弧有一輕微括痕,警察陪同友人下去看友人的車也發現左前輪弧有一幾乎可用粗臘去除的括痕,友人當即表示或許有碰到但當時並無感覺絕非有意肇逃,警察當時表示不算肇逃為民事問題 他即表示願意賠償,但問題來了報案人提供的事故地點和影片地點不符不但路名不對兩地相距還達500公尺,影片中也只能看到車子顏色無法看到車號,友人擔心如果賠錯了人以後又有人說是他的車才對那豈不冤。請問有人知道他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