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問何謂代用客車?
代用小客車:小貨車兼供代用客車者,為代用小客車,其載客人數包括駕駛人在內不得超過九人。
客貨兩用車:小客貨兩用車:總重量在三千五百公斤以下,或全部座位在九座以下,並核定載人座
位及載重量,其最後一排座椅固定後,後方實際之載貨空間達一立方公尺以上之汽車。
請問何謂代用客車?
請問代用小客車或客貨兩用車有什麼不同,能舉例嗎?
那代用小客車是小客車稅制,還是小貨車稅制?
2.小貨車連駕駛限乘三人
廂型菱利客貨車型(登記貨車牌),一般只有設置駕駛座和右座,限乘二人,假設後面再加裝一座位,能登記限乘三人嗎?
我沒有說改變駕駛座的尺寸啊,而是在駕駛座位"後面"加一張椅子啊
而且法規沒有定義駕駛室,基本客貨車駕駛和乘客是在同一個車廂
簡單說,就是九人座菱利客貨車,改成三人座的菱利"貨車牌"(裡面只有三張椅子)
這樣可以登記為限乘三人的貨車牌嗎?
http://ts1.mm.bing.net/th?id=H.5029403207271284&pid=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