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延伸閱讀
機車隨著台灣發展這麼多年了,激烈的爭論無止無盡 .
現實是殘酷的,若雙方都守交通規則 , 安全距離等等 ,一切合法
隨著重機開放高速公路,大家忽然緊張了,卻忘了平面道路機車還有各種奇怪的風險...
平面道路機車騎士忽然摔落 , 遭後方或旁邊車道或對向的汽機車撞擊或輾過 ,
須負刑事與民事責任 ? 又或者強制險給付上限就可以了事 ?
政府讓國民用生命來試辦 ...
其實說得直接點 , 同等視為在平面道路上 輾過 寶特瓶 , 飲料杯 , 動物 嗎 ?
( 我想這樣比喻一定會被砲轟 , 但這是事實 )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