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昨天的塞單事件後,我想是否國內用路人都太好凹了,所以國道警察的測速槍沒照片也可以開單,是否大家聯合抵制一下,要求警察必須有確實照片或影像檔案才能逕行告發,否則還會有更多人受害,(一個也曾經被大人凹單的人留)
我覺得警察如果亂開單~ 應該要受罰.法律是講求證據的,如果亂開單,都說可以申訴, 這樣真的是擾民.以我為例, 我不會為了3000塊去申訴,我請假去申訴難道不要成本嗎 ? 對我來說成本超過3000如果申訴成功,警察要被記點,逞罰的話,我就去申訴.我比較在意的是 這次開單的警察是否有受到處罰及再教育?如果是我是車主, 我一定吞了拿錢去繳!!
我在平面道路直行 被凹過說沒2段式 很幹! 女友坐後座也氣炸了!我是從市政府的永華路要騎到新天地 藍線路徑編號GY的警察說我 從金華路過來沒2段式 綠線路徑就在紅點處攔我 真幹! 900元的血汗錢莫名被凹 這可是我賤民的微薄收入2003年 3月29日台南市第6分局的1名眼小警察 給我開的
現在都在陸續更換"數位攝影"功能的機器不是數位照相,是攝影~~未來會更難申述了還是抵制ETC吧,沒事在車上要裝一個超大的機子,還要在特定位置,機子還要對車牌...............這也撈太大了吧這應該是本世紀最大的貪污案吧(個人認為比阿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