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

最近同事發生車禍狀況(未滿3星期),因上班拜訪客戶開公務車(有保強制險及第三人責任險)在由支道往幹道(只有閃黃燈,無紅綠燈)開車經過十字路口時,於路口停止車輛看路,突然被幹道機車撞上,傷者送醫(腳斷,需請看護照顧)住院,期間也有多次慰問探視,目前也有誠意解決問題及主動聯繫保險協助對方處理,但傷者認為請看護4天就要收一次費用,及醫藥費也在一定期間內就要結算,因此家屬認為看護及醫藥費需由同事這邊或公司先行支付,不然就是沒有誠意解決。請問一般是這樣處理的嗎?保險也是需要診斷書才能處理呀?(先不論肇責的情況下)由於同事經濟狀況不好,而公司這邊認為交由保險處理較恰當。請問這樣該如何處理呢???而公司需附擔什麼法律責任嗎??




1.標題改一下,看不懂

2.對方目前要求費用多少?


觀自在
tw605304 wrote:
1.標題改一下,看不...(恕刪)


標題已經更改,希望這樣比較貼切


對方並沒有開口說要多少,而是要求我同事這邊先想辦法付擔費用,日後有收據在給我方請領。而且對方認為公司也要賠償,請問有保險的狀況下,公司需附擔什麼法律則認嗎??
如果交付裁決,還不知道該付比例多少,應該等裁決下來再支付處理,因為不是明顯的是你同事的責任

如果你現在支付給他了,到時裁判下來他錯的多,換你要跟他要回那些錢的時候又要不回來了,
有保險就讓保險公司出面,你同事千萬不要出於同情心先拿錢出來,
感謝回應。

因為交通隊的事故分析也還沒出來,對方人馬好像也很懂。
也一直打電話給同事要求拿出誠意,且要公司主管出面處理..不然要請朋友到公司關切。
唉~如果弄到這一地步,我同事也可能太黑而飯碗不保了吧......

有網友有類似處理的案例嗎??
你同事有沒有被對方求償90萬?

最近載到一個客人,機車車禍,腳受傷

他說跟對方要9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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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個法律扶助基金會

打去問問唄!





觀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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