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t4505 wrote:滿街跑的150萬...(恕刪) 你用:你覺得的言論來回應,已經不是客觀的討論了...另外安全性也是相對的,rav4這類的箱型車款,對比小車碰撞時是有優勢沒錯,但也不要忘了,底盤高、翻車機率也較高...這也是安全性的一種,不是只有碰撞而已!這樣下去其實扯不完的!
sky390012 wrote:你用:你覺得的言論來(恕刪) 討論當然是表達"自己的看法"啊你要說我的言論不客觀也請指出來"哪一點"不客觀順便告知你自認為"客觀"的說法至於用小比大是主要站在"價格相當"及"碰撞安全性"兩點來考慮你要用大比大也無不可就如你所說的至少兩倍價差來獲得性能及安全上的大幅提升不過那可能要先問問眾多小B車主願不願意花2倍以上的錢來幹這件事還是只要滿足"花超過RAV 4頂規一點點的錢,就能升級為雙B車主"的爽度就好
肖杯子 wrote:請問偽造文書 算公訴(恕刪) 刑法 第210條 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 第211條「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偽造文書屬公訴罪,跟偷竊一樣不得撤回
肖杯子 wrote:請問偽造文書算公訴罪嗎? 通常違法態樣如果是告訴乃論在該章節的最後一條會明文第幾條到第幾條為告訴乃論偽造文書是第15章第210條到220條第220條不是以上為告訴乃論所以屬於非告訴乃論罪也就是公訴罪
肖杯子 wrote:如果檢察官當作不知道這件事,不聞不問,不就不會被起訴了? 警察機關如果收到非告訴乃論案件一定要按規定移送檢察署不然承辦員警一定會被追究行政責任以超商偷飲料為例雖然飲料價值通常不會高於30元但是屬於非告訴乃論依規定一定要移送檢察署檢察署收案後由專責檢察官審查分案檢察官很難裝死不知道
seatree wrote:對事情不清楚也能腦補(恕刪) 同時間同地點 我跟同事的車就停前後 這也能扯到車色然後檢舉不易 然後剛好被檢舉的是雙逼 沒被檢舉的是國產車好吧 都講成這樣了 還是有網友不認同這是仇富 那我覺得也沒什麼好討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