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vs19 wrote:旁邊便利商店還在,也(恕刪) 想尿尿...我會去!!!以 S-MAX 來說....星巴克到馬槽橋 大約 9分30秒 ...馬槽橋 到 金山小7 大約 14分從山下 泰北中學 門口 為起點 ~~~ 金山小7 約 30分鐘...我是說我騎 S-MAX 155
1.無禁止車輛左轉,只有綠燈控制,無左轉號誌控制(3個燈 左轉車就不須等待)2.確認道路是否有速限(十字路口號誌判斷經驗不足)1成立,計程車有路權,且沒超速左轉,先進入cross area。2成立,機車直行綠燈,有路權,但機車超速,後進入cross area。十字路口,當雙方都有路權,兩者競合時,後到的車輛要讓先到的通過,先到的擁有優先通過權機車看自己方向的號誌就知道,這個十字路口是3個燈還是4個燈,若3個燈就會有車從左前方轉入,以先到cross area的有優先路權,後到要讓先到(這個路段不是6線或8線道以上,無設置4個燈的空間,會造成上山方向大塞車,交通工程設計ok 不會國賠)若4個燈對面左轉就要等待,在自己通行方向號誌燈同時會開始閃爍,提示要開始轉換路權 ,要注意兩者皆有路權,一個先進入十字路口中心且慢速,一個後到但超速一個子彈射過來,誰能避開,火雲邪神也只能用手接住我認為駕照考試只是最低限度 成績只是參考考完後上路還是要不斷學習無法保證何時會遇到這類危險駕駛 bad drive
amandayenqq wrote:這個黃牌重機獅子大開(恕刪) 特地請帳號來講這句,所以是計程車當事人囉??談賠償開高高很正常。過了9個月了。是被對方告了吧。交通鑑定結果,對方有沒有違規事項?如超速、右側超車,責任佔比多少?
為什麼,我會說開價30萬很合理,試想,機車騎士在發生這類車禍的一開始,除了皮肉痛之外,第一時間一定還會被酸騎太快,不會防禦駕駛(包含我一定也會這樣講)。但只要大難不死,捱過皮肉痛,本就該依肇責拿回屬於該他拿的!!防禦駕駛除了談直行騎士的自保以外,相對的,轉彎汽車,同樣也要談!!差別在於騎士的是皮肉傷和性命,而汽車的是財損~~~~~既然,騎士的皮肉傷告一段落了!!要不,大家來聊聊、討論討論關於這30萬的防禦駕駛該如何做,可以不用花這30萬!!當然,這通常是沒有保第三責任險,有保的話,通常也檢討不太到轉彎車的防禦駕駛~~~~~就直接以肇責談判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