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ana057 wrote:...這個路口車頭不過看的到100M外的超速直行車嗎???....(恕刪) 假議題。100M外看得到,你也不知道下次遇到的是不是300km/h的車,或是未來高達600km/h的車。只討論100M有任何意義嗎?討論全線禁止左轉才是正解。
魯拉拉拉 wrote:你自己去那個路口看,誰看的到阿? 都被路樹和變電箱擋住了!而且直行車本來就該禮讓轉彎車了阿,我記得從今年三月六日開始,法規早改了 OK?(恕刪) 是法規改了我們不知道???還是大家都是這樣開車的???我來搜尋看看先...
直行車在路口時請先減速慢行!直行車在路口時請先減速慢行!直行車在路口時請先減速慢行!很重要所以說三遍,如果大家都有遵守交通規則,就不會有事情發生了。BMW一開始就超速了,明知三寶這麼多還飆這麼快不知道再快也要七天才會到嗎。
evolutionTriangle wrote:從現實面來看,如果對...(恕刪) 此點小弟不全認同小弟對安平區這邊也蠻熟的 以前我的負責區域所以我知道那 條路又直又長 且視線良好但以此次事件來看 我相信T牌車主應該有看到車但他因為沒停下來 繼續慢慢前推 以為別人會讓他也因為沒停下來 故無法全心判斷右邊B牌車速進而導致車停路中 被B牌高速撞擊 造成慘劇發生以地圖來看 路又寬又大又長以實景來看 從BMW一眼望過去 連實景徒都可以一目了然了 更何況 現場看 能見視野幾百公尺都有
gbc168 wrote:哦~你用鍵盤打打字就...(恕刪) 喔~我只是剛好坐在電腦前 且參與這次討論 並不是只用鍵盤打字小弟我剛好是本地人 路況甚熟以下是GOOGLE地圖 沒經過修圖的 您也可上網去GOOGLE一下 沒修的喔以地圖來看 路又寬又大又長以實景來看 從BMW一眼望過去 連實景徒都可以一目了然了 更何況 現場看 能見視野幾百公尺都有
其實樓主的立場已經很明顯偏頗,不斷發言甚至開版,只為想盡辦法找到鄉民可以支持其觀點。正確來說,本件A1車禍的雙方駕駛都有錯,但是在路權的基礎上來做最終判斷,除非T車可以證明B車在未超速且不減速的情況下,事故就不會發生;否則T車的責任絕對會大過B車。至於過失致死,這兩位駕駛(T車、B車)因為都有具備「過失」成分,所以「過失致死」都會成立。民事賠償金額也會按照T車所佔肇事責任比例而打折,如果佔七成,最終只會得到三成給付。與其拼命追究B車駕駛「過失致死」的責任,樓主卻刻意忽略T車駕駛胡亂開車害死坐在副駕的老婆的「過失」責任。類似車禍肇事責任的最終判定應該會是雙方都有責任,更大可能性是T車要負主要肇事責任。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