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ject 252U Defender wrote:
我開高速都不看表速的...(恕刪)
鐵馬豬 wrote:
內側車道是超車道,所...(恕刪)
內側車道是超車道不是這樣單一功能的
1.內側車道是給中間車道超車用的
2.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其立法緣由,係依據交通量調查,顯示國內高速公路超負荷運轉之情形相當嚴重,
考量現行道路容量普遍不敷需求,故有上開但書之規定,
允許小型車於內側車道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率,
且不影響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法規沒有限制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最多幾分鐘,所以無法條可罰,只有低於法規慢車車速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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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蠢問題還會一直上演無限口水戰
A.遵守速限不超速的人
B.偏激只認定內側車道是超車道單一功能的人,無限擴張
有人主張有沒有超速國道警抓到才算,在沒被認定前車就一定要讓,
從第3方來看B同樣是佔內側車道的人,只要開150前車就一定要讓是嗎!
國道警也說了: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不是超速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
#如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
#本局將嚴加取締此等惡意逼車行為。
最後~定速110雖合法,但還是別佔用內側車道,超速者也別無限擴張硬要前車讓
人生不差那幾秒鐘啦
zakof worte:
一直都不是速度的問題
速度當然是問題。
整個討論串明明就是速度的問題。
你左線開80,後面110,你當然該讓。
但是你左線開110/120/130,後面逼車應不應該讓?
整個討論串明明一堆人贊成:
「就算有人開180,不讓後面200的,也是前面的道德有問題。」
你表速115,後面來了個看起來130,硬要你讓,你加速到120切右線,
如果不小心出事,或者吃超速罰單,後面的要幫你負責嗎?
前面的人要讓,很好,但是後面超速的人,沒立場要求別人要違法配合。
左線110,中線也110,這些人會同意左線應該再慢下來到100,再換到中線?
還不是要你加速到115-120,去承擔被抓超速的風險。。。。。
實話說,我自己一般至少開120,常態開130,但前面有人以速限擋住我,
我絕對不會那麼沒品去閃人家大燈,更別說按喇叭。
真的趕時間的話,自己走右線或者想別的辦法。。。。。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你表速115,後面來了個看起來130,硬要你讓,你加速到120切右線,
如果不小心出事,或者吃超速罰單,後面的要幫你負責嗎?
前面的人要讓,很好,但是後面超速的人,沒立場要求別人要違法配合。
要是你錶速115實際只有95 ,對方看起來有130但人家Gamin認證只開110 那要怎麼算?
怕被逼車出事 怕吃超速罰單,那一開始就不要行駛在內車道淌混水不就沒這些問題?
錶沒有天天在矯正的,也沒有人右腳是真的控金的
哪有可能真的每個人都能整路不超速不掉速定速110的?《依最高時速行駛》這個但書要做到哪有那麼容易?
但內車道就是給人超車的,那要是人家真的開到130那也是他跟公路局之間的事
講白一點,一堆人還不就是懶得一直要變換車道超車才賴在內車道不走
被閃燈趕才做那邊見笑轉生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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