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求償,這樣算獅子大開口嗎?

怕你增加我的工作量...
直接說結論,5萬合理,告下去8成可以拿到這個數字
但花的是你自己的時間折衷一下可以接受就和解吧。
刑事部分你也要花時間出庭,看你要不要故意讓對方車主不爽,反正我不是刑庭的,哈。
oldfat2000
人爭一口氣
sun2323dw
既然不是推事,那應該是錄事
以刑逼民....
最好是不要遇到對方來這招
如果告上法院,告的是肇事者還是保險公司,肇事者有保險,但保險公司對賠償談不攏,那是肇事者還是保險公司誰要負責上法院,去打官司
ueibobo
這我知道,我想問的是,如果有保對方人身險,但是保險公司不肯付,導致肇事者被告上法院,那保了對方人身險,保險公司不願給付,那保了不是就只是多花保費,沒有意義
shiji03
如果保險人認為理賠不足,當然可以告保險公司違約,其實也不用太複雜,去金管會申訴,保險公司就要寫報告有得受了
如果車是自己的話 在車輛修復完 要去中古車行協會 辦理車輛因交通事故造成二手車價折損證明 向肇事者追討
不然以後賣車 價差要自己認賠
台灣人喜歡要折扣
你應該一開口就是十萬二十萬..
殺到五萬成交
他心裡是高興的
實際應賠償金額2萬4,
精神撫慰金要2萬6?!
已經達實際應賠償金額的1倍多了.....

一般來說精神撫慰金約為應賠償金額的2成左右,
普遍容易被接受的範圍為1成,
韌帶拉傷算是很常見的輕傷,
有的人根本不用做復健多休息也會好,
就算去做復健,
也大概就是一般的熱敷、電療、超音波之類的療程,
所以普遍來說也視為非必要,
你這樣真的有點超過.....
師承髦瀝洨唬郎,絕技: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
oldfat2000
慰撫金的部分感謝您的意見,我會再思考!不用復健為何會有復健科存在…我不是醫師,遵照醫生開立的診治內容進行治療,超過在哪?還是復健醫師太超過要我復健?還是我不舒服不能看醫生,自己吃吃止痛就好?
辣比洨腥
看醫生是有單據的部分,一般是可以請求賠償,本魯指的是沒單據的精神撫慰金的部分.....[挖鼻孔]
我覺得算很便宜了
不過現在車禍刑事都走簡易庭
一般都不會關
所以保險都皮皮的
根本不放在心上
賠償能砍就會砍
還會叫你做一堆檢查
耗你時間
看準你有工作,家庭
玩死你
玩到你自願減價為止
oldfat2000
過失傷害是刑事所以歸刑法,第三責任險只賠償民法,包括您說的對方人身險,所以說對方有受傷時不能一直躲在保險後面啊…保險才不管刑事部分!
sun2323dw
這個部份,法官有闡明,不是受害者要求賠多少錢,肇事者就有義務照賠,存在合理性審察的問題,爭議由法院審理。,所以,車禍訴訟,法官,會希望肇事者,被害人,保險公司,三方共同到法院參與訴訟先行的調解程序
挺無聊的 可以告他 但我覺得 過失傷害還好而已

你不知道台灣有前科的人有多少,

情理法,法就是最低底線最少要賠這樣!!

走法院民事我看也就賠一賠醫藥費跟一點點的精神賠償

至於保險理賠 大概就是在介於 (理) 例如(法)判賠約2萬 保險公司可能為了省一些人是時間成本願意跟你和解

所以提高價碼 保險公司又不是你拿2萬收據 只賠你一萬..... 這樣保險公司也招不到保單 還請人一天到晚上法院

也不划算........ 保險公司理賠本來就是規範在民事 也就是事實上他只要賠(法)的金額就好

保險公司 為了招收保單幫客戶解決事情 所以賠償金額都是在(理)之間

至於(情)的話可能就是 當事人不想背前科 或是她賺錢的速度很快 一秒鐘幾十萬懶得跟你耗法院

他的時間成本很貴例如 郭董 等等 當然受害者的求償都是凌駕在情 或者是情以上

講是很容易啦!!! 但真的是你撞到人 人家拿幾張收據來 跟你要個5萬 10萬!!! 你會掏錢賠他?

我看到也未必 很多人都說人命不值錢過失致死法院才判才賠300~400萬

等到當事者不小心過失致死別人的時候!!! 不要說300~400萬啦 叫你掏個50-100 我看你都不一定會付

只會雙手一攤 給他關 反正也賺不了那麼多 反正關個一年也沒賺到300~400 不如抓進去關就好

至於你要出一口氣 可以 就耗個1~2年 法院 調解跑來跑去 最後賠那個少少的幾萬塊

會很後悔..... 基本上賠償金額沒有超過30~50萬以上 跑法院真的不划算
vocal0124 wrote:
挺無聊的 可以告他(恕刪)


看了您的影片 這算是車碰車裡面最小的撞擊 大概趨近於0 對方還有煞車 未保持安全距離撞上

估計是沒傷 你心裡也知道的 這48次看也是要撲這5萬的梗

獅子大開口無誤 是不是真得受傷 要敲一筆自己最清楚....

至於你有沒有請假 拿出請假證明 或是薪資減損的證明

基本上法官 理賠人員 看車禍案件多在不能再多 心裡都有一把尺 基本上一年看個上千件 做個10年

看個上萬件了吧 是不要凹 嘴臉就是那樣 臉都一個樣


扭傷這算是體傷裡面 你沒受傷你去跟醫生哀兩下醫生就開出來了 等於是無傷 阿有沒有受傷 還真的不好說

很多受傷看那麼多次 不是真的要去看醫生 是想要領保險金 才去看得 除非是60~70歲以上的老人家

如果是年輕力壯的人 那還真的不好說....... 法官一看年紀 在看診斷證明書..... 在看你的醫療單據

你就像小孩子在大人面前搞小聰明以為別人不知道 殊不知到法院每天都不知道看多少這種人

看一眼就覺得浪費我時間直接心態上就會倒向保險公司與對方 也拿不到多少錢

在來就是瘀血 這就是肉眼看的出來 再來就是挫傷有破皮了

在來就是骨折 等等之類的 如果骨折開始去看很多次又去復健那通常都不太會有爭議

體傷 扭傷 瘀血 挫傷 骨折 通常你要跑法院 沒骨折...... 真的不要浪費時間 不然法官會森77的

車禍 扭傷 瘀青 破皮 在那邊告刑事 ..... 你是法官你不會覺得 ooxxx



讓我想到九品芝麻官 法官大人..... 對方開車 未保持安全距離 撞到我的車子 害我的小拇指扭傷....

這是我的診斷書與醫療單據100張 害我每天都沒辦法上班痛不欲生 連飯都沒辦法吃 請大人明察秋毫 .....


法官 ....................
下一場 手銬腳鐐的被告 與受害家屬 : .........

這人還真閒 不是缺錢 就是缺...... 是不是浪費資源還就真不好說!!!
oldfat2000
啊,pH值真低!謝謝您特意打了兩大篇的文章,一字一句我都放在心裡!有詢問過復健醫師,甩鞭症候群目前的治療就只能積極復健了…復健多次只為了5萬元,CP值也太低了吧!
理賠員有個額度他可以直接賠掉,你要的數字是他刻意砍價了.有醫院單據的這部份沒問題,之前我撞老人家對方要了些修養費,保險公司小砍些對方同意數字後就當場簽合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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