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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台灣有前科的人有多少,
情理法,法就是最低底線最少要賠這樣!!
走法院民事我看也就賠一賠醫藥費跟一點點的精神賠償
至於保險理賠 大概就是在介於 (理) 例如(法)判賠約2萬 保險公司可能為了省一些人是時間成本願意跟你和解
所以提高價碼 保險公司又不是你拿2萬收據 只賠你一萬..... 這樣保險公司也招不到保單 還請人一天到晚上法院
也不划算........ 保險公司理賠本來就是規範在民事 也就是事實上他只要賠(法)的金額就好
保險公司 為了招收保單幫客戶解決事情 所以賠償金額都是在(理)之間
至於(情)的話可能就是 當事人不想背前科 或是她賺錢的速度很快 一秒鐘幾十萬懶得跟你耗法院
他的時間成本很貴例如 郭董 等等 當然受害者的求償都是凌駕在情 或者是情以上
講是很容易啦!!! 但真的是你撞到人 人家拿幾張收據來 跟你要個5萬 10萬!!! 你會掏錢賠他?
我看到也未必 很多人都說人命不值錢過失致死法院才判才賠300~400萬
等到當事者不小心過失致死別人的時候!!! 不要說300~400萬啦 叫你掏個50-100 我看你都不一定會付
只會雙手一攤 給他關 反正也賺不了那麼多 反正關個一年也沒賺到300~400 不如抓進去關就好
至於你要出一口氣 可以 就耗個1~2年 法院 調解跑來跑去 最後賠那個少少的幾萬塊
會很後悔..... 基本上賠償金額沒有超過30~50萬以上 跑法院真的不划算

vocal0124 wrote:
挺無聊的 可以告他(恕刪)
看了您的影片 這算是車碰車裡面最小的撞擊 大概趨近於0 對方還有煞車 未保持安全距離撞上
估計是沒傷 你心裡也知道的 這48次看也是要撲這5萬的梗
獅子大開口無誤 是不是真得受傷 要敲一筆自己最清楚....
至於你有沒有請假 拿出請假證明 或是薪資減損的證明
基本上法官 理賠人員 看車禍案件多在不能再多 心裡都有一把尺 基本上一年看個上千件 做個10年
看個上萬件了吧 是不要凹 嘴臉就是那樣 臉都一個樣
扭傷這算是體傷裡面 你沒受傷你去跟醫生哀兩下醫生就開出來了 等於是無傷 阿有沒有受傷 還真的不好說
很多受傷看那麼多次 不是真的要去看醫生 是想要領保險金 才去看得 除非是60~70歲以上的老人家
如果是年輕力壯的人 那還真的不好說....... 法官一看年紀 在看診斷證明書..... 在看你的醫療單據
你就像小孩子在大人面前搞小聰明以為別人不知道 殊不知到法院每天都不知道看多少這種人
看一眼就覺得浪費我時間直接心態上就會倒向保險公司與對方 也拿不到多少錢
在來就是瘀血 這就是肉眼看的出來 再來就是挫傷有破皮了
在來就是骨折 等等之類的 如果骨折開始去看很多次又去復健那通常都不太會有爭議
體傷 扭傷 瘀血 挫傷 骨折 通常你要跑法院 沒骨折...... 真的不要浪費時間 不然法官會森77的
車禍 扭傷 瘀青 破皮 在那邊告刑事 ..... 你是法官你不會覺得 ooxxx
讓我想到九品芝麻官 法官大人..... 對方開車 未保持安全距離 撞到我的車子 害我的小拇指扭傷....
這是我的診斷書與醫療單據100張 害我每天都沒辦法上班痛不欲生 連飯都沒辦法吃 請大人明察秋毫 .....
法官 ....................
下一場 手銬腳鐐的被告 與受害家屬 : .........
這人還真閒 不是缺錢 就是缺...... 是不是浪費資源還就真不好說!!!

啊,pH值真低!謝謝您特意打了兩大篇的文章,一字一句我都放在心裡!有詢問過復健醫師,甩鞭症候群目前的治療就只能積極復健了…復健多次只為了5萬元,CP值也太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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