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上……最忌諱的是 「併排行駛」併排的情況下,後方來車都會被影響,在蝴蝶效應下,後方就會開始排隊,你可以選擇提速或降速來解開這個狀況,狀況解開後相信後車會自行超車。速度慢讓速度快先行,這是相對安全的作法;當然也可以選擇無視,然後個人造業個人擔。某些較怪僻的車手,會超車後到前方急踩剎車,這時候行車紀錄器就派上用場了
樓主是沒有違法的沒錯但就是人民素養的問題就比方說有一個行人要過斑馬線,有排了一堆汽車要右轉,行人明明好手好腳可以過快一點,卻硬要在慢慢走在最後一秒才過完馬路,你說行人違法或有錯嗎?行人沒錯,也沒違法,但為何不走快一點給大家方便呢?現在很多人都覺得我沒違法就是沒錯,但不會想想在能力所及的範圍內讓整個交通更順暢。現在路上開車看到行人過斑馬線有加速快步走過或小跑步的話我都會跟他揮手致謝,反之我過馬路時如果有車輛在讓我,我也會小跑步順便點頭致謝。只希望台灣交通能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