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馬路上只是多一個 危害社會的敗類 ~
深灰色戀人 wrote:
國道惡霸到案了人肉搜...(恕刪)

kepolli wrote:
有沒有人是警察背景的...有沒有人是警察背景的,或者有法律相關專業
可以給大家個建議或者基本觀念的教育
遇到這種突然剎車然後帶球棒下來挑釁的人,如果對方先拿球棒下來作勢傷人,我們該怎麼做呢 ???
正當防衛的界線是到什麼程度 ? 要空手對付有拿武器的人才合法? 還是我們也可以從車上拿武器下來防衛自己 (武器泛指球棒、拐杖鎖、高球桿、折凳... 等經常合理地出現在車上的物品)
1. 一對一的情形下,毒打他一頓 ==> 會有刑責嗎 ?
1-1. 把他的武器搶走,叫他滾蛋
1-2. 把他打趴
1-3. 把他打到吐血
1-4. 把他打成殘廢
2. 正好車上好幾個壯漢,一起圍毆球棒男
算正當防衛嗎 ? 還是事後會惹上傷害等刑責 ?
3. 一個小女生駕車,慌慌張張想保護自已、逃離球棒男的威嚇,不小心踩油門輾過球棒男
這樣有刑責嗎 ?
4. 打了球棒男一頓,因為怕被報復,趕快離開現場,這樣對嗎 ? 還是需要報警免得被反咬一口 ?
相信大家還是有很多很多相關的疑問,但是電視新聞每次都是看熱鬧式的隨便報導一下
車友們應該都很需要相關的法律知識吧(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