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覺得....警政署應該當警察的後盾! 比照美國的作法...1.警察一律配戴密錄器,任何重大案件,一律公布密錄器,已示 不護短!2.警察按照SOP開槍,一律力挺警察!3.教育民眾,按照警察的指令(命令)行事,任何不公,日後按照密錄器畫面上法庭討公道! 否則,警察的命也是命! 路人的命也是命! 連闖12個紅燈....這絕對是其他路人的生死攸關的時刻! 警察開槍...剛好而已!4.緊急時刻....還在講究"朝輪胎打?" "朝大腿打"....就是不食人間煙火!!! 關鍵時刻....誰知道後座有沒有人? 誰知道後座是不是人質? 誰知道會不會壞人坐後座 用槍威脅人質駕駛闖紅燈?5.參照美國司法....警察按照SOP執法...誤傷他人,就是國家賠償!6. 只要這遊戲規則多玩幾次,轟掉幾個敢越線的壞人,社會自然天下太平~~~
一堆白癡 .....如果誤傷其他民眾哪就不是這情形了 .......鼓勵警察合法用槍 保障自身執法安全但是 不能因為 怒追嫌犯 大膽用槍 .......為啥 你追捕險嫌犯 不求支援 .....附近只有你 巡邏 ????還是怕 跑出 你管轄區 ???
"判他無罪。全案仍可上訴“,這個對員警是一種折磨,2022年3月的事件,2023-07-25 的判決,這個才一審都這麼久了,這個過程,不清楚員警是否需要來回跑法院,後續來個二審,少不了也來個一年,每次都要來回憶這事情,真的是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