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hope wrote:對方直接回嗆,行人有絕對路權(恕刪) 我覺得對方有少講幾個字啦....正確應該是:行人在遵守交通規則的情形下,有道路的優先使用權話只講一半,聽聽就好他不遵守交通規則,你還是可以"不小心"撞到他的記得要跟法官說:1.對方沒遵守交通規則2.你是閃避不及撞到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