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車道違規是我自己的補充解釋!?那很好,你任選一條紅黃白然後越線停在車道上告知我地址,我馬上打110檢舉看處理人員告不告發,請告訴我何時兌現。或拍下自己越線占用車道的照片Po上來或寄給我,我幫你屬名檢舉到各交通違規檢舉處、室!樓主也可一併將你停車越線占用車道的照片寄給我,我一併幫你檢舉到各處、所督察室、縣長信箱、總統信箱,我倒要看看是否還有"從寬認定"這鬼東西!
KESA28493 wrote:那請問你憑甚麼說樓主占用車道?憑感覺?這麼愛檢舉,那路邊一堆停車格都畫在機車慢車道上,也是佔用車道囉你要不要一併檢舉哩 大大別生氣, 道不同不相為謀.明明前面都已經把公文貼出來了,想要戰的人還是會不爬文就閉著眼睛嚼舌根的.另外, 今天市長信箱又回文了, 可以再次證明小弟沒有違規.只是警察大爺硬是不道歉就是了.
mingjinglee wrote:大大別生氣, 道不同不相為謀.明明前面都已經把公文貼出來了,想要戰的人還是會不爬文就閉著眼睛嚼舌根的.另外, 今天市長信箱又回文了, 可以再次證明小弟沒有違規.只是警察大爺硬是不道歉就是了. 市長信箱回文有提到行政處分了表示他們基本上有承認過失了只是不曉得是甚麼樣的行政處分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