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開車不是原罪,搞錯重點了

Harvey norman wrote:
最近幾起老人...(恕刪)

老人開車不是罪,危險駕駛才是,有問題是駕駛人的身心狀況與開車技巧是否適合上路
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案才會囊括整個駕駛年齡層
真好笑!不觉得自己說的話自打臉吗?老人就是因為身心狀況"平均而言”是比較差的!這不是大家的常識吗?所以开車技巧变弱、臨場反應不佳容易失控就是最近事故的主因啊!扯些似是而非的話模糊焦點只是放任擺烂而已
黑皮牛
剛拿到駕照的18歲駕駛的開車技巧與臨場反應"平均而言"趨近於0,不管把考照年齡修幾歲,剛學會開車有啥技巧反應?停車方向盤都不會打,要不要禁止上路?不看駕駛能力、行為只無腦戰年齡?高齡比你會開車的多的是
開車容易肇事的樣態有很多種,年紀大反應遲鈍、老眼昏花只是其中一種,還有A柱、會卡住油門的踏板、壞掉的煞車、技術不好的新手、癲癇、躁鬱症、喝酒、吸毒、吃感冒藥、沒睡飽、自以為是藤原拓海、跟老婆吵架、被爸爸罵、人生不順利想一走了之等等一堆理由,請政府一樣一樣提出對策吧!
+1,台灣很多老人永遠不服老,永遠覺得自己還可以,明明旁人都看的驚心膽跳

阿福20 wrote:
老的確不是原罪,但又...(恕刪)
立法修正草案:酒後駕車及無照駕駛之處置條款

一、針對酒後駕車或無照駕駛者,一經查獲,該行為人所駕車輛應無條件移歸國庫拍賣。

二、拍賣所得扣除必要處置費用後,應全數充作國家財政收入。

三、不論該車輛是否由行為人借用,除非車主能提出確鑿證明係遭第三人(駕駛者)非法竊取,否則仍應依本條規定辦理移歸國庫。不得因車輛非所有權人本人駕駛而減輕處分。

四、對於屢犯酒駕或無照駕駛之人,應同步增列刑事責任及提高罰金,以遏止反覆違規行為;如行為人為財力雄厚者,或藉多輛車輪流駕駛以規避處分,得依累犯條款加重處罰,並禁止其於一定期間內再度登記領有新車。
沒辦法,交通部除了廢物冗員~有啥建樹?
為什麼會有馬路三寶 老人 女人 老女人 ???老人佔了兩個女人也佔了兩個,雖是玩笑話,但還是有根據的,老人因為年紀的關係,身體反應會變慢,而女人則是因為台灣大多數時間下,通常由另一半載,所以在開車熟悉度上不會像男生,因為不熟悉會緊張,所以出狀況時會有相乘效益。老人開車本來就是一個問題,但這問題可以通過科學性的測試,如再次路考,測試反應等來決定是否可繼續駕駛,但台灣有沒有不知道,以上是認真回

下面是OS回:
反正無照跟老人都不該開車啦,要認老...至於無照,你看交通部、立法院都還是無作為..一點對策都沒有,還真奇怪每是出事的都有無照的,那是不是表示國內無照駕駛很多?政府不該管??
黑皮牛
為什麼會有猴子?猴子也占了好幾個輪子,雖然是玩笑話,但猴子身體反應快、技術好,狀況出的也比別的族群多!另外還有路隊長、手機族、自動駕駛睡覺看書的...沒牌照的腳踏車闖紅燈切西瓜也沒人管...多的哩!
人老不是原罪
但老了之後
倚老賣老, 自以為是, 傲慢自大
這就很欠幹~~
不用指望台灣政府會有甚麼好管理措施來防範意外再發
官僚體系向來只會頭痛醫頭,不會提出有通盤考量規劃的措施
現在應該就只是在裝鼠等風頭過去,再不然降速限喽
當然也可以像行人地獄事件一樣先編個高額預算,然後~~~你知道的

做不做而已,方法太多了,舉幾個小例子
老人本身已有老人交通補貼,屆齡繳回駕照來增加補貼額度,不繳的減額度
現行換照制度執行上根本是玩笑,也該檢討
親戚一眼黃斑部病變幾無視力,背檢查表照樣換照成功
回訓就是很好的方式
小型自用車滿5年就要每年驗車1次,滿10年就要每年驗2次
駕駛為啥不行?

如果社會認為年齡是個問題,那也不用一昧禁止
以下僅僅是建議與討論
滿60歲每3年考一次,滿75歲每2年考一次
曾被吊銷駕照過的每年考一次
吊扣駕照也要回訓重考才能領回
職業駕駛或其他車種考照制度可以設計更嚴格
光是這樣就能逼退很多不必要開車又怕麻煩怕過期的長輩及不適任駕駛
車輛減少了停車位也多了大眾交通工具利用率變高了

當然無照駕駛沒有提高"刑"罰這些也根本起不了作用
台灣就是一堆低能官員啊
偷拍女生裙底 => 坐牢四年起跳
酒駕撞死人 => 坐牢四個月起跳 罰錢無所謂 因為雙手一攤也沒錢啦

所以大家當然不怕啊 為何那些酒駕危險駕駛的
都部會撞到賴清德還是卓榮泰?

保證明天開始酒駕/危險駕駛 唯一死刑
車子沒入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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