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3 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汽車駕駛人違反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影片不清楚,但若是圓綠燈的話,肇責比較低,但是駕照就拜拜了。
塚本八雲 wrote:時至今日還是不知道為何要停下恐怕成為車版十大未解之謎明明只有一條路不是嗎?看起來是想往左邊那邊走但發現中間畫線了無法穿越先停再說 本來就是如果重機是因為看到奇怪的號誌停下來也應在停止線前就要停下, 怎麼會是走到號誌下面才停?一直扯燈號有問題就是在詭辯看看後面載貨的機車, 那才是有在看燈看路的
這幾天經過一直覺得怪怪的,今天拿記錄器的畫面研究了一下之前在44樓貼的建議,號誌左移,加個告示路口現況,害我每天經過就覺得有點怪,一直感覺路口不太一樣,直到今天拿出紀錄器畫面仔細研究一下號誌左移,加了告示上堤防不受號誌管制,停止線也塗銷了,以後這個路口就不會有號誌的爭議了現在最危險的就是往蘆洲車道雙白線太短,很多機車到路口才忽然減速往左插,有的還在路中間驟然減速再慢慢往左插,總有一天會被直行的後車撞到
oyc4388 wrote:現在最危險的就是往蘆洲車道雙白線太短,很多機車到路口才忽然減速往左插,有的還在路中間驟然減速再慢慢往左插,總有一天會被直行的後車撞到 以大部份台灣機車騎士的尿性雙白線長短根本沒差純粹就是右邊沒車就走右邊最後再鑽進原來車道你在原來車道就要預判他們別傻傻的以為有雙白線就不會硬切進來雙黃線都照切不誤, 還雙白線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