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tony wrote:首先感謝政府德政開綠...(恕刪) 你少算了拖吊與提心吊膽心理負擔的成本基本上雙北違停都是在駕駛人視野範圍內的違規居多鮮有敢停長時間的,拖車很快就來我認為要減少違規停車,並非中央做了什麼制度或檢舉規定修正能改變而是地方縣市政府,要不要確實做好取締、管理、規劃與教育行人的部分也一樣,中南部就像另一個世界
marktony wrote:講那麼多你也聽不懂,你這樣的算法,時薪要更高了,不懂不要裝懂拉,三百請甚麼司機,只是個房奴而已,少裝逼以為很懂有錢人心態。 看來你不懂啊自己開車和搭計程車, 哪個成本高?搭計程車和請一個專屬司機, 又哪個成本高?搭計程車和請司機都沒有違停和找停車位的問題那請問你自己開車然後違停是能賺到什麼錢??邏輯遜成這樣還自我感覺良好咧~~我這是在跟你談成本邏輯誰在跟你裝逼談有錢人是啥心態?喜歡裝逼的是你自己吧?啊不就賺不到"三百"只能幻想? 金摳連~~
樓主算的沒錯,其實很多人這樣做很久了,但你唯一沒考慮到的就是如果被拖吊走了,還要去牽車、搭計乘車、付保管費,然後最重要的是時間成本。當然,若你開的的千萬超跑,就會跟你算的一樣,因為太貴,不會被拖吊。所以可以週末半夜到信義區夜店前面看,一堆超跑違停,他們就直接繳罰單,比停車費便宜…而且帶妹出來,直接上車就走,不然還要跑大老遠去牽車,回來時,妹都被別人載走了…但一般車,違停了兩三小時,就會被拖吊了…當你興高采烈的買了一堆東西回來,結果車被吊走,還要提著大包小包去牽車,那時的時間成本…跟心理的不爽…可想而知的…
樓主邏輯很好,我都認同。但樓主的變因裡少算一個我認為最重要的:健康成本每日一萬步早經科學證明可以更健康。開車族本已少走很多路了,違停在門口走的路會更少,不知道一天有沒有一千步?因此我都會停在停車場,走路到目的地。我合法停車不是在省錢,是在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