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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三相號誌下,左轉車不搶快,根本就無法左轉;依交通法規:左轉車必需讓直行車先行下,左轉車通常只能在直行車陣中,很難得的尋到短暫的間隙中左轉!
台灣的道路設計,交通號誌設計,交通法規,從來就不曾站在駕駛人或騎士或行人的角度去思考問題,所以才有層出不窮的交通事故發生!
就上述的問題來說,為什麼每個路口都可以左轉,不能設置左轉專用路口,也只有左轉專用路口才可以左轉嗎? 然後配合設置四相號誌.如果能這樣,那裡還會有左轉車搶快??撞上路人的交通事故發生??(註:車子可以左轉時段,二個行人通行號誌都是紅燈行人穿越道上不會有行人,且對向只有左轉車能通行通行路線互不重疊,二側及對向的直行車都是紅燈不能通行)
普建左轉專用車道及四相交通號誌,就可以解決層出不窮的交通事故,不作為;竟是無論什麼小巷口,也都可以左轉,不出事才怪!
因為你來,山谷已把相思打開,打開相思,就是連山的艷陽季節,愛與前途都變得明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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