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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等警察走了之後,四下無人,我們就直接開扁,打完之後恐嚇對方說這裡沒有監視器,你也不能舉證是誰打你,要這麼玩沒關係,我知道你家住哪裡,以後再不小心試試看,就打到你長記性為止
從此以後,隔壁鄰居的車能停多靠邊就多靠邊
這件事告訴我們,有時候以怨報怨不是好榜樣,但可能是唯一可行且有效的辦法
過去就讓他過去. 連說再見都不必. 就當作是放個屁. 反正遲早都忘記.

我車也停地下室,停我隔壁的硬要說我刮到他的燈罩,因為我車上有刮痕!
有天回家後他找警察來了,好吧,大家來耗嘛。
警察是蠻好的,要我把車開近他的車,,用尺量了下高度,馬上就說兩個位置高度根本不一樣。那車主還裝死說什麼意思他聽不懂。解釋以後警察又說對方的車保險桿突出在前,燈罩在後;而我的車有痕跡的地方整體是一個平面,如果刮到他的燈罩,保險桿一定也會有痕跡,但他的保險桿沒痕跡,所以不會是我的車。那傢伙還是繼續糾纏要警察解釋明白.........我真佩服警察的耐心.............
所以,我覺得還是拿實在的證據比較好,被隨便懷疑,真的會很氣,很氣,很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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