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bwanli wrote:2021年了,這種事情不能夠簡訊或Line通知嗎?依車牌查詢車主的連絡資料即可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不得任意查詢車主個資!警察違法查個資都會出事了,更何況是拖吊場?淡水警利用職務查情敵個資 持鐵鎚怒砸對方車 分局嚴懲送辦11:002021/03/04 中時 戴上容警察知法犯法!淡水警分局水碓派出所27歲李姓員警不滿前女友劈腿,2月時私下用公務系統,查詢前女友現任男友車籍資料與友人到住處砸車,淡水警分局案發當天調整李姓警員服務地區,並加重記過二次查辦,本月2日查證屬實,依違反個資法、妨害秘密及電腦使用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據了解,涉案李姓警員警專32期畢業,與同事互動良好。2015年警專畢業後,分發到淡水警分局三芝派出所服務,2018年轉調淡水警分局水碓派出所,2018年10月支援淡水警分局偵查隊,去年2020年1月因偵查佐考試未過,在水碓派出所服務至今。投訴人表示,李警員的前女友一年多前劈腿導致雙方分手,李警員從此以後變得很憂鬱,對前女友及其現任男友的怨念逐漸加深,2月中旬李警員在未經所長同意核定下,利用「車牌辨識系統」掃描前女友現任男友車牌號碼,違法取得車籍資料。淡水警分局督察組表示,2月25日凌晨1時許,李警員喝得酩酊大醉,到達淡水區新市五路三段其友人住處,該社區與前女友的現任男友為同個社區,與友閒聊後憶起過往,瞬間怒火攻心,李警員於是和友人分穿拋棄式雨衣,手持鐵槌,避開監視鏡頭到社區地下室,狠砸前女友的現任男友座車洩憤,造成車輛擋風玻璃、右後車窗及右方後照鏡毀損。當日凌晨3時許,被害人取車時驚見愛車被砸,緊急報案處理,派出所警員調閱社區監視器畫面,赫見是「自己人」警察所為,趕緊向上通報。淡水警分局表示,長官知悉有警員知法犯法大為震怒,針對李員行為脫序行為,當天上午立即將他調整服務地區,並予以加重記過二次,列為加強督導考核對象;此外,對於李警員不當使用警用系統查詢資料,涉及違反個資法、妨害秘密及電腦使用罪部分,2日調查確認後已依法送辦。
我覺得有粉筆寫很好啊如果你停車看到地上有粉筆,就知道以前有白癡在這邊被拖吊,那你停這就跟那白癡一樣.....我開車從來沒被拖吊過,除了守法之外,也知道被拖吊會傷車,所以一開始就找停車格或停車場另外,監理所其實很進步了,被拖吊其實可以傳簡訊就好,直接扣信用卡,這樣對拖吊人員作業更快我個人還是覺得開車的人公德心很重要,被拖吊大部分都在拖吊場附近......大部分都是外地人習慣不好,到了之後就直接違停,才會被拖吊我對於很少去的地方,一開始就選安全停車的.....絕不違停......學著點吧,大哥大姐們
Max32D wrote:但我覺得可以有系統可查詢是否被拖吊,拖吊到哪裡了不然誰知道車是不是被偷了 的確是有的!只是有的人除了懶得找停車場停車,連用手機查詢都懶得動手!到底要怪誰?不知道辦了上網吃到飽的手機是在當廢物嗎?臺北市違規車輛拖吊查詢新北市違規車輛拖吊查詢車輛拖吊查詢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拖吊車輛查詢-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停車資訊系統違規拖吊查詢 - 臺中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