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00pig wrote:汽車唯一的違規就是酒駕啊...(如果未禮讓直行車也算就+1)那邊有禁止左轉嗎?所以在警方進行酒測前雙方只是單純的交通事故你所說的大違規根本不成立 酒駕一條就夠撞死人啦事後檢驗不過是證明他有酒駕所以事發當時就是酒駕無誤,不是單純的交通事故
未來20年 wrote:更新:感謝網友回饋好...(恕刪) 如果可以像你這樣假設的話你有沒有想過機車超速鬼切,如果害內線小貨車緊急煞車,失控衝進對向車道翻覆連環車禍死一堆人呢?(你到底是要就事論事還是要無限上綱)除了看到萬惡的酒駕,我只看到一個天天交通違規還po網炫耀的人居然有臉皮用腳教人禮讓直行車。
未來20年 wrote:更新:感謝網友回饋好...(恕刪) 四輪也是受害者吧!法律上有寬容值,如果意識清楚甚至是昨天喝酒還沒退未必符合酒駕(只是假設,非護航)但重機這樣騎根本就不把交通規則放在眼裡超速後未打方向燈直接剪2個線道到道路口看到前方有車還不減速是在想啥?接著說對方酒駕結果自己的行為才像酒駕況且他當下也絕不可能知道對方酒駕,事後又一副為全天下酒駕受害者討公道似的,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是要帶風向再補一句,這重機騎士的名聲很臭一堆影片都在炫耀不然就歧視女性這次事件法理上雙方都有肇責但情理上真的沒必要幫騎士說話
我們並沒有這麼想,只是空穴不來風,在台灣人車這麼多、擁擠的路況,更多的是不幸的巧合。我正好違規轉彎,你正好超速撞上;我心情不好開快,你正好出現在我面前;我正好轉彎沒看右邊,你正好在我右邊衝…大家還是多多小心,不好的事情人人都有機會遇到,人一樣都是命一條。未來20年 wrote:死別人好像大家都認為沒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