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上……垃圾還真的不少……

走國三只要不是塞車
通常自己走外線道會快一點

靠別人不占用超車道真的算了吧
開起來會很累
江山輩有才人出,一代新人葬舊人
"但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依高速公路局問答區內 解答 解釋為

你不堵塞後車的狀況下 可以高興的在內車龜
最怕這種有知識的人,做錯了還不知道的人。
勿長時間占用內車道
aderek wrote:
不用在那歪理當道理了(恕刪)


瞎了嗎?高速公路不是都有「內線車道為超車道」的牌子
自私還敢上來發文
請問那我有遇過
我在超車道我是第6台(超過去才知)時速剩80幾(這樣有違規嗎)
中線又有車過不去
就這樣開了10幾分鐘
後來有機會開出去了
.....
第一台車前面沒車
他老兄速度還是維持在一百左右
試問各位會如何?
aderek wrote:
限速90,您爸已經開(恕刪)


看到樓主體無完膚
我就安心了
aderek wrote:
限速90,您爸已經開(恕刪)

(垃圾就是垃圾)...這句最貼切!!
國道三隊交通組長賴協駿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3款「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

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沒有定義何謂"連續密集"

迫使前車允讓。」如果前方車輛未避讓,持續變換燈光逼車,就容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4款,可處罰3千元至6千元罰鍰。

但如果

前車無故不避讓也會觸法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5款「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依法處罰1200至2400元罰鍰。

所以~~碰烏龜車請耐心閃大燈按喇叭~~~記得不要 "連續密集"

行車紀錄器如果有錄到前車"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那也不要客氣

希望台灣是法治社會~~~大家都按法對應吧!!

提醒那些烏龜車~~~"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 不包含你自認為的高速行駛~~

所以再次善意提醒~~~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5款「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依法處罰1200至2400元罰鍰。
可憐...........上來取暖
結果...........變成被砲

看到你被砲我就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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