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dia wrote:重點不在罰則,重點是在警察抓不抓。不要說罰多重,只要警察常常開單,三百塊大家也乖得很 從年度預算執行的角度來說,只要罰單收入達標,民眾檢舉案越多,相對的警察需要自己開單的數量就越少....所以從警察的角度來看,即便處理民眾檢舉案所要花費的時間和親自外出開單一樣,你會願意選擇哪個....
Birkdale wrote:路上看看那些砂石車,(恕刪) 同意+1只是那些無良駕駛每次出事都說是自己有盲區看不到,還有事故後乾脆一不做二不休的傳說.現在科技都發展好了,如果政府有強制,那這些無良駕駛便少了藉口去規避相對重的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