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樓主"看開一點"人家喪事你都可以看不過去建議你去交通事故最多 違規最多的路段全天候站崗 檢舉闖紅燈 不禮讓行人的車輛, 也許更能發揮你的專長 救更多的人整天檢舉這種小事 真的是浪費你的能力和時間記得某超級英雄電影講過「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真的不要把自己搞成和一些鍵盤車手宅男和檢舉魔人一樣LOW要有自信一點
ace ventura wrote:人家喪事你都可以看不過去...(恕刪) 抱歉喔,本座對於婚喪喜慶占用「省道」、「縣道」及主要幹道的,比並排停車還要痛恨100倍.你家婚喪喜慶是你家的事,憑啥占用公共通行的道路? 每個縣市都有殯儀館、婚宴會館、體育館,去那種地方辦,沒人會嘴.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抱歉喔,本座對於婚喪(恕刪) 你檢舉違規不成也你家的事,為啥就得聲援你,我也痛恨把交通法規當工具,檢舉違規當樂趣,見到被害人繳罰單就幸災樂禍的人,而且不定時秀出檢舉違規成功的件數,這類人有精神上的問題
simonni wrote:這類人有精神上的問題(恕刪) 幹嘛說出來...魔人就是有問題有偏執才會這樣啊...看看01版上一堆檢舉不舉發然後哇哇叫的...就是有偏執才會這樣嘛...其實檢舉人蠻多的,不過像這種有偏執的人就不多了。而且不是所有檢舉人都像樓主這樣愛無限放大的。其實只占少部分。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抱歉喔,本座對於婚喪喜慶占用「省道」、「縣道」及主要幹道的,比並排停車還要痛恨100倍.你家婚喪喜慶是你家的事,憑啥占用公共通行的道路? 每個縣市都有殯儀館、婚宴會館、體育館,去那種地方辦,沒人會嘴. 那你要不要找立委修法現行法律喪禮是可以向警察機關申請使用道路的至於你這種偏執狂+法盲 真的「殯葬管理條例」第50條:『辦理殯葬事宜,如因殯儀館設施不足需使用道路搭棚者,應擬具使用計畫,報經當地警察機關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