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狗的春天 wrote:判決都還沒下來就在吵對錯,難道法官都上01了!這種專業的事就讓專業人事去決定。 這種馬後炮及邏輯也是不對的如果照這標準01 上大概70% 的討論都不該出現論壇交流就是在吵隊跟錯,但無法決定對跟錯
Johnny_depp wrote:這種馬後炮及邏輯也...(恕刪) 要討論當然可以,至於要說誰對誰錯,那誰說的算?當然是有權力的法官說的算!在01這是沒有辦法決定對錯的,大家打打嘴砲倒是可以輕鬆一下,舒緩情緒,不要製造緊張就好了。這個事件結果如何,還是法院判決下來再說吧!到底是超速的錯?還是沒禮讓直行車錯?
在這個案子中,檢察官扮演了關鍵角色,因為只有直行的BMW駕駛被起訴,在這個過失致死案,法官也只能判BMW駕駛有罪,轉彎車駕駛是全身而退了。因為罪證太明顯,除非能讓法官收賄,否則BMW駕駛一定會被判有罪,律師能努力的地方只有在刑期多寡了。因此,在撞死人的肇責賠償,BMW駕駛是100%。yanyu_911 wrote:起訴而已 不是論罪...(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