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夜 wrote:很多人都提到過失傷害,但問題是車禍當下沒去醫院開診斷書,後續要去證明是因車禍造成也不容易... 對方要提告過失傷害,那基本上就是要走以刑逼民的路線~問題是刑事法上很講求結果是啥原因造成的 (因果關係之類的balabala...) ,哪是想告就可以告得成的~不想助長這種歪風的話,樓主得要有長期抗戰的心理準備~然後該準備的資訊 (好比開樓文) 都要準備好,能有文字紀錄的最好~既然自知100%肇責,那就展現自己不是不賠,實在是對方的要求不合理~
對方是汽車還是機車?通常機車事故,才會搞到對方受傷,進而衍生到刑事的過失傷害。汽車的小事故,都只是車損,錢的問題而已。有完整保險,你的保險公司理賠都能幫你解決。感覺到有些事沒說清楚。時速20公里,能把前面的汽車撞到要拖吊?如果是機車,撞到要拖吊車,機車騎士怎麼可能沒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