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拿初判表了

我方無肇事因素
對方全責 大意上是同一車道 疏於注意前車狀況...等
所以確實是同車道無轉彎車直行車問題 只有前後車關係
大概說一下我這邊處理後續
因為是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老實說有點慌了
小孩子又剛出生遇到這種事實在被搞得很累
理賠專員跟我說這種狀況我"應該不會無責"
對方是個很歡的老人且因事故摔車導致鎖骨骨折
避免肇責出來萬一我方有責對方大開口
屆時不好和解曠日廢時
因此理賠專員認為金額不高就趕緊和解
事故後30天才開放申請初判表 直至前天才通知可取
但在兩周前就已和解
最終和解金額是8萬元 保險出
保險公司是富邦 也許有些人會砲保險公司這樣做法
但我覺得以風險評估的角度也沒有錯
原則大概就是盡量大事化小
萬一對方不服申請肇事鑑定
除了可能推翻初判結果最主要是拖下去身心俱疲
雖然以結果來看我應該沉住氣拖到初判出來
我付出的成本明年第三人漲價(約1000)
輪框預計明年保險到期前換掉 後年保費漲價
最煩的是每天那個不安真的很煎熬
這件事給我學到的教訓
1. 不管對錯 沒事的日子最舒服
2. 有些機車騎士猛地想鑽去地獄 基於1就是讓 煞住停下來讓也好
3. 保險絕對要保 保險不一定讓你全身而退 但可以省去非常多麻煩與開銷
唯一不解的是 為什麼初判表非得要這麼久?
以上供後人若遇到類似狀況可參考
祝大家行車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