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未禮讓行人,機車只罰1200

機車罰50
國產車與黃牌重機罰500
一百萬進口車罰1000
一百萬到兩百萬汽車與黃牌重機罰10000
兩百萬到三百萬汽車罰50000
三百萬到五百萬汽車罰200000
五百萬到一千萬汽車罰1000000
一千萬到兩千萬汽車罰5000000
兩千萬以上汽車罰20000000

我覺得應該這樣罰
PlantariS
仇富比貧窮還可悲啊 如此仇富 肯定是國慘車代表[笑到噴淚]
ForLucky
撞死人比較可怕,但是我覺得用排氣量做等級畫分,官方那裡比較容易,像斯拉就算1800CC吧,機車50/100/150/200...汽車1200/1600/2000/2400/...每多一等級加一倍 如何
檢舉魔人愛找碴 wrote:
那腳踏車不禮讓呢(恕刪)






不雨
免罰還得鼓勵人力車或行人上路0空汙...[挖鼻孔]
davis0725 wrote:
道交條例斑馬線未禮讓...(恕刪)


機車多少錢 汽車多少錢 去騎機車
行人闖紅燈罰500
每天我看到的,行人闖紅燈比汽機車多
不知道能不能比照汽機車罰則?
這個我實在覺得很困擾
有時候綠燈通過到對面的時候在斑馬線前突然紅燈
斑馬線的行人穿著黑衣服在晚上根本看不清楚
然後他的燈一轉綠燈他馬上就向前衝、也不管已經有機車靠近他了
常常我都要緊急剎車為了禮讓這個行人
今天我在一條大馬路上看到一個行人穿越馬路、停在馬路中央。
這些行人已經無法無天
「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別忘了還有腳踏車
要一起拖下水處理
不雨
還有過馬路的浪浪也得處理
因為汽車撞下去更嚴重
davis0725 wrote:
道交條例斑馬線未禮讓...(恕刪)
被剝奪一堆權利
還要3600???

你會不會太扯?


要3600
可以啊
請歸還權利
leecheelin wrote:
別忘了還有腳踏車要一...(恕刪)


台北市
郝龍斌末年
大量違規單車引起公憤
宣導過一次
請工讀生在路口舉牌宣導

柯文哲初年
執行維持一個月的開單取締違規單車
不到半個月宣告失敗,終止開單取締

這兩位市長各在位八年
就分別做過一次
罰1200真的是小意思,
馬路上的機車比汽車多而且行駛速度有的快有的慢,
部分機車有縫就鑽,白線上左右搖擺,使用禁行機車道當超車道,
但是由於機車速度過快,行車紀錄器很難捕捉清楚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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