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快訊】上路多注意,今日起未依規定禮讓行人將提高罰鍰至3,600元!

怎麼不是36000??
讓我好失望
我也認同汽機車要禮讓行人,但這是沒啥意義的修正。
行人地獄,人行道、騎樓被佔用的,輪椅族或嬰兒車過不去還得繞到一般道路上的,那才是行人地獄.....

看看台中百貨公司的週邊,要左轉或右轉的汽車,明明綠燈了卻要等行人走完才能轉,60秒的綠燈只有不到5台車前進,後面一整排的汽車在路上排放廢氣。大家都很守法,卻髒了空氣污染了環境,號誌(秒數、燈號)設計修正 跟 義交指揮調整,才有助於改善現況。政府醒醒好嗎
超廢的交通部,行人地獄不只是沒有禮讓行人
還有一堆硬體規劃都沒做,就只會重罰,等著大塞車吧

行穿線退縮了沒?

人車分燈了沒?

實體人行道做了嗎?

搞的好像行人有路權,車就沒路權?
車有繳稅,行人繳稅了嗎?
只會開罰都沒配套措施,路口加入行人通行秒數還比較能舒緩右轉車的車潮,尖峰時刻為了禮讓行人右轉能是能過幾台? 塞爆了吧。想洗刷行人地獄污名,卻不會應地制定且調整的交通部還真是領錢不會做事。
我在日本東京皇宮的櫻花季時過沒有燈號的斑馬線,行人根本沒停過,那幾台在等的車大概等了有3分鐘以上左右.沒有一台硬擠或按喇叭的....難道是衣食足而知榮辱?
再好的法規,再完善的道路規劃,還是有人不滿意,不是行人就是車主,因為大家都以自我為中心來看待對方...
違規的行人也不少,要不要修法重罰在馬路上亂竄的三寶?
叫行人走快一點就有人出來哭哭啼啼了

以後大家過馬路手機通通滑起來
要多慢走多慢
最好拖到剩3秒再跑起來
然後來不及過被車撞再來哭
Sardina wrote:
叫行人走快一點就有人...(恕刪)


行人真的要適度提高速度, 霸王條款只是治標.

政府有公權力卻只是搞了個提高罰款的小動作.
原來行人穿越馬路時
也有規定機車未禮讓行人罰款1,200元

怎麼我走斑馬線時
從來沒有被機車禮讓過
bradia
因為那些機車沒被抓過、罰過啊!利人不利己的事,誰會幹?[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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