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不禮讓行人從1200~3600元加重為3600~6000元 ,國道三寶螃蟹3.6萬元

3600-6000算什麼狗屁重罰?
高速公路超速以這標準算重罰了吧,
開上去的又有幾個不超速的?
再說立法不執法又能有什麼屁用?
當你看到過馬路的行人~慢悠悠的!看手機的!然後秒到了!想過~~~沒門!的時候~~哈哈~~回堵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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