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曉之光 wrote:
交通事故鑑定
所以依初判表的情況
很難再翻案


亂說
我初判表對方七我三
交通鑒定結果翻盤
變成我是主因對方次因
破曉之光
初判表不會有責任成數只會有行駛狀況 大員警或保險在調解時的責任初判 不代表交通事故鑑定是這樣認定的 除非初判表狀況與影像差距很大 不然初判表仍然是交通事故鑑定的判斷依據 初判表寫什麼很重要
看了根據現場監視器繪製的路線圖,樓主可以放心告他了。後車是切西瓜,追撞,加上肇逃,不告到他脫褲漏屎尿怎麼行
koko5236 wrote:
有更新現場圖上來了 第一次用不是很會還請見諒

依你這個現場圖
你是2號車對吧?因為對方肇逃
如果現場圖是對的
在停等區時, 對方停在你的左後方, 所以撞也是撞你的左後方
綠燈後對方直行, 那個路口依台灣人尿性就很容易截彎取直
然後你說你依左彎線走
最後你說你看後照鏡沒車????

你這案子顯然就是對方認為你雖然有打燈
但以這個路口你的走法根本看不出來你是要直走永春路還是左轉忠勇路
另外嫌你太慢, 所以一開始就是要從你左邊超車
不過我認為如果不是對方騎的先端科技的隱形車
就是你的敘述與現場圖不符
既然你說你有行車記錄器, 放影片上來比較好
如果記憶卡在警察那, 警察看了影片還那樣寫說是你是對方的前車?
我認為你還有其它線索沒講
你說對方是你後車, 警察卻認為你才是後車?
如果警察是對的
對方認為是你從他的外側超車左轉, 所以你肇責比較大
這樣就不奇怪了
先去醫院驗傷再告過失傷害(跟處理警察提訟)再主張對造人肇事逃逸(單這二項成立罰金就不得了了+吊照三個月,沒受傷肇逃是罰金1000+吊照一個月),對方及保險專員就會理性跟你談了
你說說你和他到底各自停在幾號的位子
你上傳的圖不太清楚
而且現場有路口照相,調出來看就知道了
之前版上根本一模模一樣樣的車禍
該苦主初判無違規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65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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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因素還是老話一句:後車超車/併行未保持安全間隔 未注意車前狀況
這才是正確的路權觀念
前車轉彎讓直行後車?
前後車體位 前者贏 (無不當行駛 蛇行 急煞)
1.這個是後撞前,你們同一個車道上,他沒保持安全距離
2.你受傷了,對方沒留下來關切,在警察到達前自行離開,構成肇事逃逸
3.如果你有在車禍時報警,事後一定會做筆錄,做筆錄還是有些技巧的,但我
不確定作筆錄時,警方有無調監視器,有的話更好
4.肇事逃逸是公訴罪,只要你提告,警方一定會查到底
5.刑法第185條之4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你符合這一條
6.基本上至少關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
7.你可以以刑逼民,提高你民事賠償金額,行情價6-10萬開始談
8.可以和解,對方可以緩刑,緩刑一樣會有罰金或改勞動服務

我5月車禍,對方肇事逃逸,當警方調道監視器影片,立刻提告,對方馬上來提和解
我只讓對方賠2萬,我是很仁慈,但聽朋友的車禍經驗及警方的經驗,我真的太佛
你提告後,和解完,拿到你要的錢就可以撤告
如果你沒撤,大家就會去法庭一趟,讓法官裁判,刑事部分對方會被罰緩刑
民事的部分和解掉就沒了,和解有助於減輕對方刑責
最後的判決通知書會有你跟對方個人姓名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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