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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這就是政府最會做的對策。
之前墾丁事件,那次的事件明顯是直行車嚴重超速與切西瓜車未看清車道(其實這也雙重標準,之前台南事件,法官判定是嚴重超速全責,這次事件還沒看到後續),但經過政府官員"審慎評估"之後,降低速限並加個超速照相機!!
PS.其實墾丁的路,速限變來變去(50km/hr、60km/hr、70km/hr),有幾段速限降低是因為經過村莊或大路口所以降低速限還蠻合理的,但有幾段路根本前後沒甚麼差別卻變來變去的。

gigimmg wrote:
速限合理化才是重點,不要因為一些嚴重超速的就一直下修
清音俗世留 紛爭幾時休 誰能破名利 太虛任遨遊
gigimmg wrote:
記得對面剛改法規,好(恕刪)


沒辦法台灣太多貓貓狗狗或小孩會衝出道路了~~

如果速限設100,有什麼東西衝出來,或是路面坑洞標線打滑之類的駕駛反應不及而釀禍,那國賠就賠定了!

因為他在合理速限內~~

如果速限設50~60~

政府都規定速度了你還超速,什麼失控打滑自撞的,或是貓貓狗狗衝出來導致自撞的,那就沒他的事了,你要提國賠也沒轍~
喝克寧奶粉長大 wrote:
龜車的心態就是怕加速(恕刪)


此題無解~
因為龜車很難定義~也很難數據化開罰~
(除了高速公路上面吧)

然後龜車的定義也不會是~比你慢就是龜車~
限速50~他開50或60~不能說他是龜車~
(除非他的前面沒車也沒狀況~但是他卻開40或以下~離最高速限50差距較大~)
該限速50的路段~有人想開50~就算你是神人有本事開120~也不能說他是龜車~
他有遵守速限的自由~(單線車道~前面沒車~後面車快~可以適時讓路~)
你也有合法超車的自由~所以只能道德勸說~大家互相~

不懂or不願適時禮讓.VS.緊貼前車屁股or盲彎硬超or不保持安全距離硬切他車道~
這種緊貼前車屁股or盲彎硬超or不保持安全距離硬切他車道~才是最可惡的~
engcalvin wrote:
烏龜車在高速公路確實...(恕刪)

沒錯,高速公路上很多車都是為了烏龜車而變換車道,反而造成許多危險!而龜車通常自我感覺良好,不在意已經有一堆車因為牠改變動線,繼續理直氣壯我行我素。

甚至龜車在高速公路變換車道時,會把時速降低,甚至踩煞車等待機會換車道....
龜車就該檢舉,不想開快不要上國道影響用路人
喝克寧奶粉長大 wrote:
龜車的心態就是怕加速...(恕刪)

會有這種言論,就是要加重超速罰單,開放不需提前預告就能開罰,取消寬容值,一堆愛超速的把+10 +20當成是最低速限,國文數學超差超好笑的!
北部市區超多速限50的還有40的,一堆一直開70的是住偏鄉嗎?
真實世界是每年上百萬張的超速罰單,龜車罰單確是少之又少!
全體國民感謝這些愛繳罰單苦命趕路人,多趕路賺多點錢來繳罰款!
潛出水面 wrote:
而且現在都不依法取締隔熱紙透明度

都看不到前車的前方車況

每次超車過去發現前面空曠無比

現在變成有機會就要超車了

因為你也不知道是不是前面這幾台在當路隊長集團


所以,你知道為什麼現在大家都要換成休旅車了!
真的,龜車是高速公路上亂象的來源
只要交通順暢,誰會開到心煩氣躁?
看到時速100不到,卡在內線車道,不給超車,真的是妨礙交通
贊成樓主+1
開得慢,不見得違規,怎麼「懲治」啊
車少有空隙時,繞過去就好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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