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yko wrote:這是高EQ好方法!(恕刪) 他講的並沒有錯同理就是,路人過馬路可以闖紅燈但你不可以撞死他。應該不難理解。今天龜車走內車道然後你超級高速從後面衝撞上去最終後車還是會吃一張未保持安全車距。然後被撞的龜車也會吃一張。最終肇責應該老規矩後七前三結案
前幾天高速公路外線才看見一輛大卡車貼著一輛很小掀背車,車距差不多2公尺,卡車還不斷按喇叭,小車似乎故意減速拉開和前車距離,但大卡車也不換車道繼續貼繼續按喇叭,兩個人應該是鬥氣鬥上了,小車真的拿自己生命安全做籌碼賭氣,最好是裝個後行車紀錄器檢舉惡意逼車,記錄下來就換車道讓開,然後一路跟後面抓他違規,什麼違規都不放過。我有時也會遇到貼很緊的(其實我已經最高速限),如果前方無車我就大腳加速拉開距離(超速不對,但我不會讓後車貼著威脅到我安全),對方如果再貼上我就換車道讓他,不妨礙他趕去投胎。如果我後方是大卡車,大巴士,我一定是儘快變車道讓開,不拿自己安全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