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換車道 好像只要打了方向燈,斜斜的擠過去就對了?!無法了解

焉有不讓之哩,路權是出車禍後才要研究的問題,每個人也都有對不起我走錯了的時候,就踩個剎車,不然麻煩來的時間比回家還快,讓了就算了。
微甜汽泡酒 wrote:
各位應該也常遇過吧旁...(恕刪)


以保障自己生命安全為首要

我會讓

不讓容易引來太多不必要的麻煩

輕則傷財,重則喪命

別忘了神經病殺了人是無罪的
yayama wrote:
還有一種就是a車道排長隊,先切到b車道,然後在b車道減速啥燈也不打,想切回a車道,


需要換車道的我會讓,但碰到這種想插隊的,打死都不想讓!

每次都會碰到這種硬切的插隊車!
jackx0117 wrote:
以保障自己生命安全為(恕刪)


是啊
思覺失調大絕招
先學好學滿
無敵星星上身
會被這樣插隊代表車子不夠貴..該換車了
開不同車出去很有感.....
kelvenblack wrote:
會被這樣插隊代表車子(恕刪)


哈哈
所言甚是
你想的就是某程度我想的
我就是因為車子非必須
才一直沒更新
這是沒水準跟違規的差別。
插隊:沒水準,可是打了"你看不到的"方向燈,就很難開罰 (舉證困難)
變換車道又不打方向燈,才算違規 (易舉證)

微甜汽泡酒 wrote:
各位應該也常遇過吧旁(恕刪)
Octanol wrote:
車道合併或匝道的狀況下必須要遵守「拉鍊式合併」的原則
也就是他的車頭在你的車頭之前就要讓(恕刪)


會看得到方向燈...就表示

我是覺得就讓一下又會怎樣.
真的有急到要去哪裡嗎?

貨車那種插法就真的是太離譜了..
不過那邊車道規劃真的是太爛了..
這個地方光是上橋的行車糾紛一大堆影片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kelvenblack wrote:
會被這樣插隊代表車子...(恕刪)

不能同意更多....
前一台T牌就是人人插,
現在P牌大家都離我好遠..
taiwanypd wrote:
不能同意更多....(恕刪)


呵呵
這也是花大錢得到的隱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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