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先抵制違規魔人比較快........就是警察擺爛裝死公權力不彰......民代假鬼假怪出髒手.....鬼島交通才會那麼爛民眾看不下去才會去檢舉........所以還是先消滅這些愛違規沒水準低素質的人民比較快
LEO428 wrote:檢舉魔人已經成為全民(恕刪) 不違規沒人檢舉的了你也別說別人害你違規,那只是為自己習慣差找藉口而已舉例:開車愛走內線,一旦到路口看有車輛要左轉,就想變換到快車道過路口或是開一段距離看前面慢下來,內線沒車又要變換過去安安分分開在原車道上很難嗎?變換的過程中有違規不就是自己習慣差造成的嗎檢舉人沒公權力,的確啊,檢舉後是員警判斷是否違規,檢舉是否成立不是檢舉人說了算,如果檢舉人引用的說法成立,也是員警認可檢舉違規要實名制,其實早在3~4年前就已經是這樣只是現在明確規定而已也不要說生活少了什麼樂趣,如果能讓慣性違規的駕駛受到處罰那也就夠了(各種違規都是造成交通混亂的原因)另外,不要以為提告很了不起,真正檢舉達人有的是閒時間去跑法院但如果對方是外縣市的人,累的是你不是檢舉達人開庭都是以被告人所在地為主,反而是你要常常跨縣市跑法院
你知道嗎?從2008年到2018年,十年之間我們的交通事故件數跟受傷人數都增加了將近一倍!08年時一年受傷人數22萬人到18年已經來到42萬人,一年42萬多人因爲交通事故受傷,日本人口是我們的五倍,每年也不過52萬人。有人會說,台灣地狹人稠,這樣比不客觀。那我們再看看澳門,論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台灣是651人,澳門則是20425人,是台灣的31倍。(以上人口數都統計至2019年9月)然而,2018年因為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澳門是10人,台灣是1493人,我們是澳門的149倍!人口密度比我們高的區域,死亡人數卻遠遠比我們少!有人在檢舉,違規魔人都可以這麼猖獗了,交通意外都已經這麼多了如果設天花板,誰知道下次出車禍受傷的是誰?
每次上路看到一堆亂停亂轉的都覺得回家一定要檢舉但回到家都只想洗洗睡哪還記得要檢舉什麼還願意花時間在那檢舉的真的很佩服以台灣這種執法標準就是叫大家隨便開隨便停因為警察看到也不會抓像停收費格小蜜蜂立刻騎來夾單停格子旁邊的紅線....Free這種奇怪的現象才是民眾檢舉的最大原因把守規矩的人都當白痴被檢舉就乖乖吞下去吧
buddy0328 wrote:遇到這種挖洞給你跳的(恕刪) 影片一開始的兩台跨雙白線的,是被陷害?就跟我說的駕駛人的壞習慣啊前方路口紅燈,車道上已經停了兩台車後方車輛就不要再靠過去,等路口燈號轉綠燈可通行時在跟前車後通過路口偏偏就愛變換車道,塞好塞滿其他車道,不就是自己習慣差造成的,還怪別人檢舉?如果你開在路上前方車輛怠速,你也可以檢舉對方怠速妨礙交通而不是違規超車再來說對方陷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