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yle67 wrote:經過閃黃燈要減速.....是多慢才0肇責?跟老伯伯走路依樣快嗎這種閃黃燈閃紅燈車禍一天不知有多少東南亞3流國家....台灣一年死3千人真是剛剛好只有學歐美日....沒有停車確定無來車的全責車禍才會少 交通才會更順暢.(恕刪) 記得很多年前新聞有播老阿伯走在快速道路被車撞死,撞人的責任不小由此可見,台灣撞人沒有免責的
我老婆前年的例子鎖骨,大腿骨折及全身挫傷在家當廢人2個月後才能稍微自理告了對方後法院判決....沒事,沒事,沒事對方不用賠任何一毛也沒任何刑事問題這個有顛覆大家對過失傷害的印象了嗎當時我方主幹道閃黃對方支線閃紅對方行車記錄器顯示時速約60衝過路口完全沒停筆錄上寫他還不知道那邊有路交通隊申請的初判表對方7我方3這樣都能沒罪厲害吧
FemcAT wrote:車禍不是主責不需要負...(恕刪) 車禍不是主責不需要負責刑事責任阿,這樣才合理阿變成主責的一直拿國家刑法逼你次責賠更多,根本不公不義===============+100該修法了.......
Ryan Luo wrote:修車費沒差,都給兩邊...(恕刪) 當然有差他肇責有7成耶修車如果要30000,他要負擔21000幹嘛你自己出險修車?可以拿來抵銷他的賠償阿他的機車修車你只要負擔3成怎麼算他都未必划算總之上法院你可能就是繳給政府3萬左右但保證對方無法拿到沒有單據的賠償就是了如果是我反正只多付1萬我會跟他拚了但請假的時間真的就沒辦法估算了這點樓主自己要想清楚可以再跟那位肇事男生聯絡一下跟她說我跟你上法院就是抱定要易科罰金會高於你說的2萬但是上法院你所有沒單據的賠償都不會成立我修車妳還要負擔七成(當然回原廠修)我只要負擔你三成的修車費用到最後你拿到的錢不會比較多,說不定會更少總之法院判多少都是保險公司會付我頂多就是付給政府這樣是雙輸你確定你要這樣玩?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建議大家也把樓主撞成...(恕刪) 似乎看不到違規的部分.閃紅燈閃黃燈並非禁止通行.只要停下來觀望沒有車再續行,或是減速注意路況再續行現在兩肇雙方事故是互有對錯.樓主也並非不願意拿錢來陪.保險也足額賠償.但就是對方不願意和解.哪天你在路上不小心撞到了人.他的指甲斷了.流了一些血.(大概要5分鐘就會止血那種)結果他要求你賠償2萬元你願意嗎?台灣法官也都並非都是恐龍.建議樓主就走法院吧傷害罪並非一定會輸對方也不願意上法庭就是自己覺得勝算不高.既然事故發生,雙方都有責任,不是一昧滿足其中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