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就覺得很奇怪,向警方要求車禍對方當事人的資料為什麼不合個資法,果然就看到之前的新聞了,應該可以要的。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60308/810448/
實在是想不通為什麼不保車碰車?這類人我一直很反感,不保車碰車代表著就算對方跑了或是不理你,自己也是會隨時有筆預算(20萬)是拿來修車的,如果平常沒有這種預算,不就是拿保險來換的嗎?所以我家的車十多年了,還是保持著車碰車,去年被三寶從後面撞修了6萬多,也是做完筆錄就開去辦出險修車了。沒那個鳥時間去跟對方盧........全部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請問您有車號吧?我的經驗....我停放於家中門口,被路過汽車撞到,當時我不在,鄰居幫我抄下車號...我到警局,請警局幫我查詢後,再打電話給當事人...請當事人到警局來~警察打給他時,口氣稍不好,故意有點嚇他,說他肇事逃逸,若不來會ooxx@@...肇事車主就到警局來了...若~肇事者到警局時,記得要跟他要證件,拍一下囉~另外~您可到縣市公所,提出調解,調解會也可以幫查資料!他們會再行文訊問相關資料!raymond0715 wrote:春節時在國道上被一...(恕刪)
gogogo_mobile wrote:若如果自己有車體險,車禍後就馬上直接出險修車,之後等肇責出來後,本身肇責為 "0",即使對方避不見面,賴帳的話,隔年也不會增加保費,對嗎?? 是的!您放心,保險公司養了一堆法律專家,專門用來對付這些『無賴』,而且他們有的是辦法,自然會讓對方把錢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