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無聊好了,總結一下上面所有朋友們跟開版大大的說法,

開版大大您並不在意罰單金額,只在意違規點數,

那根據內行大大的資料提供,只有現場攔檢才有違規點數,

所以您收到罰單只會有要不要繳罰單的問題,不需要擔心點數。

再來,罰單可以用緊急危難這條去申訴,只是申訴不一定會過,

因為裁決對緊急危難的認定,其實有可能非常個人,

而您還需要花時間精力去申請,

所以如果罰單對開版大並不算一條需要介意的金額,

那誠心建議您繳了它,省時省力。
文章內容看起來你還是很在意,大器一點吧!
違規點數、安全課程,看起來沒那麼嚴重吧
難道你常常闖嗎?
那邊有沒有違規照相沒去了解嗎?
事發當時也沒被現場開單呀?
既然當時決定這麼做,就要有承擔的責任
違規罰緩是義務,申訴是你的權利

就算你真的被開單好了,給你申訴成功 免罰900
計較這些或許你覺得很有意義,感覺沒有(道德)瑕疵了

其實未來還是會在某個時間點向你討回來的

說也奇怪,常看有些人寧可冒被開單違停罰緩的風險
也不願意花不到一百可以停二,三個小時這樣
又或者肯幾花千美容汽車,吃個可能沒那個價的簡餐
但卻不願意因為違規而繳罰單.....唉
闖紅燈是一定的
畢竟人命關天
我想可能無法網開一面吧
人沒事就好
闖紅燈時有響警鈴嗎?

如果撞死了守規則的用路人是不是也想跟法官說可否免責

老婆身體不舒服重要

別人的命都不值錢就是了..
證據先準備好....如果被開單在去申訴吧!
不過依照政府慢慢拍可能好幾個月後才會收到吧!!
aayyaay2002 wrote:
今天早上我太太不舒...(恕刪)


依據經驗.這罰單應該逃不過((家人曾在中榮總加護病房..有經驗的應該都知道.探病時間幾乎內外及附近500公尺停車場或能停的地方完全找不到地方停.ICU探病時間只有30分鐘.我有一次晚間7:30在附近各項弄及停車場繞了很久都找不對峙停.剛好中榮總門口路邊一輛車開走.我看沒紅線就停進去.約20分鐘.就被開單了.經申訴無效))

建議樓主若遇類似情況搭小黃或UBER會比較方便.到了直接進急診室.不用管停車((自己開車還要找停車位))

fatezero wrote:
文章內容看起來你還...(恕刪)

闖紅燈是1800

aayyaay2002 wrote:
今天早上我太太不舒...(恕刪)


http://traffic2.tyhp.gov.tw/index-55-0-254

請直接參考上述連結

交通局副局長林炎成表示,以超速為例,曾有駕駛人以同樣狀況提申訴,結果一勝訴、一敗訴。勝訴個案為兩輛汽車競駛,駕駛人表示遭不明人士以信號彈、空氣槍射擊追逐,基於自保(緊急避難),並非有意違規,經法院判決撤銷處分。
而另一個案同樣主張緊急避難,駕駛人指稱搭載精神病發作友人就醫,超速六十六公里,但因僅能證明載友人就醫事實,難認定當時所載友人確有危及他人生命、身體的重大緊急狀態。
此外,該車高速行駛下,車輛非救護車、警備車等特種車,也未配備任何警示措施,導致提升其他用路人不特定風險,經法院認定敗訴。



由於你的內容看不出來更詳細的說明

所以建議你視自己的事實情況,再去考慮要不要再提出申訴

以免浪費自己寶貴的時間
沒有現場開單也沒有闖紅燈照相,除非是正義魔人檢舉,不會有紅單問題,樓主多慮了,不過還是盡量避免。

aayyaay2002 wrote:
我知道錢在賺就有!...(恕刪)


違規點數是警察開單才算~~~照相機照的不會有點數問題

拿單據去交通裁決所試試看, 如果是我要花時間去弄那個裁決申請~~不如顧好家人跟工作

若是急診室可以叫醫院開證明(就醫時間日期證明)..記得若符合時間地點可銷單....(一定要急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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