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行進間抽菸本來就該罰, 跟用智慧型手機一樣呀.不論車種行進間彈煙灰會造成後方車輛的危險..為了撿掉下的菸或為了點菸而發生車禍也是有的.不過這罰責實在是太輕了.若有人在行進間灑胡椒粉 .. 造成車禍.若有人在行進彈煙灰 .. 造成車禍.若有人在行進使用智慧型手機 .. 造成車禍.都是可預防避免的事, 為啥將面臨的處罰會差那麼多? 說說看.
建議騎車抽煙屬公共區域,一定會影響其他用路人,煙灰、煙霧、煙蒂都有影響,這毋庸置疑~至於開車抽煙請全程關閉車窗(天窗、車窗),都要抽了何必浪費吐出來呢?抽煙不就跟排放廢氣一樣嗎?真的要抽要嘛請抽電子煙!支持法令修改從嚴抓違規,只要拍到有香煙(應該沒有癮君子一直拿煙不點的吧)不管有沒有抽,都認定騎開車抽煙,重抓就好了!抽煙跟慢性中毒一樣!
喇叭 wrote:車子為個人私有財產在自己車裡的空間內抽菸有抵觸到哪條法令嗎 違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本篇新聞所提修正案)法條指出,只要影響他人安全就可以處罰。PS: 在私有車內邊開車邊滑手機一樣有罰則,並非在私人空間就可以做任何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