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左轉..綠燈時沒亮左轉燈...對向空無一車,彎不彎

crazychen wrote:
有左轉號誌的地方 ...(恕刪)


有左轉燈我都會等,但是常常在中清交流道

大雅往市區方向,貨運場那一個紅綠燈,他是有左轉燈的

大部分駕駛都是不等直接轉,不然就是右側超車之後再左轉交流道
怎麼老是有自己違規然後上來怪警察不指揮的人

左轉保護時相就是因為左轉車流量大,要讓左轉車流能順利消化,使左轉車不必在路口隨機左轉而跟對向直行車爭道而設置

在這種只圖自己方便的駕駛人身上倒變成了陷阱?

後車鳴喇叭你就走,難道方向盤在他手上?油門也是你自己踩的,都有駕照了還怪到後車的頭上

難道平交道你也比照辦理?柵欄放下火車也是要一段時間才會到,絕對超過40-50公尺,你也走嗎?

今天只是被開一張罰單,這種駕駛行為要是發生交通事故,在路權完全輸的情況下會賠很慘

使用道路是每個人權利,但遵守號誌也是用路人應盡的義務

看了前面的回應, 終於了解台灣的交通為什麼會那麼亂, 原來有哪麼多人連基本的號誌規則都不懂....

幫大家復習一下交通規則:

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規定:
圓形綠燈:在無其他標誌、標線禁制或指示下,圓形綠燈表示車輛直行或左、右轉。
箭頭綠燈:表示僅准許車輛依箭頭指示之方向行駛。


例外情形:
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燈光號誌並用時,以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為準。

左轉停等位置:
有畫設左轉彎待轉區 : 在亮直行燈號時可開至線段內等待左轉.
未畫設左轉彎待轉區 : 左轉燈號未亮時, 一律在停止線後等待左轉.


罰則: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項2款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時,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緩。意旨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時應依照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行駛,
【例: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欲左轉時遇箭頭直行綠燈,應等候箭頭左轉燈亮起,始能左轉通行。(箭頭綠燈:表示僅准許車輛依箭頭指示之方向行駛)】。
isyoni wrote:
怎麼老是有自己違規然...(恕刪)


台灣的駕駛人...

有您的高道德標準...

天下就太平了

不過平交道和左轉能相提並論...

我就不懂您的邏輯了..

發這文主要的用意也是提醒..我相信很多人會犯這種錯誤,因為真的不知道

如果嫌太多人違規又怪警察是你對這篇的解讀

你不高興嘛,也可以不要回..

maa1685 wrote:
看了前面的回應, 終...(恕刪)


受教了...

小弟駕照十幾年前考的...

想必當初沒有這一條...

事過境遷,也該升級一下腦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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