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立法禁止開車看GPS、電視、卡拉OK

所以只能透過聲控了!?
ziemaeas wrote:
意思是不能一邊開車,一邊做像設目的地這種操作行為,完全沒有說不能看GPS啦
所以GPS可以用啊,只是不能駕駛著車子行駛時手去操作設定,因為那很危險...(恕刪)
應該立法,未經徵詢"主人"意見,擅自提案修法的不懂民間疾苦的立委
直接彈劾罷免比較有意義

icewalker wrote:
所以只能透過聲控了!...(恕刪)


能聲控是最好
不能就把車停下來再操作
開車的人 別只想要自己方便 而忽略了安全
請試想今天若角色互換 在你過馬路時 你會希望 路上在開車的駕駛 都在操作GPS 看DVD或數位電視嗎?

moblemoble wrote:
應該立法,未經徵詢"主人"意見,擅自提案修法的不懂民間疾苦的立委
直接彈劾罷免比較有意義"...(恕刪)


是呀 等你被不專心開車的駕駛的車撞了以後 你還能贊成你的說法時 再去罷免吧
目前台灣都開始立一些"沒屁用"的法....
舉例:
1. 2代建保扣利息所得(略).....
破解:分成月息或是拆單即扣不到.
2. 抓行人過馬路太慢?
破解:你說你走路這樣就是你的最快步伐了.(快慢跟本沒有一定的標準)
3. 抓開車騎機車用手機(停等紅燈也一樣?)
破解:你就說你沒用只有看...(死不對證).之前新聞說會看你手機內的資料證明你有操作?(跟他說有個資法.你不能看我的資料....
4. 行進間車輛的影音不得運做?驗車時加驗此項?
破解:1.花錢就能裝開關2.裝有防盜面板的螢幕.驗車時取下.3.拆保險絲電源.....

leeeooo wrote:
準備立法禁止開車看GPS、電視、卡拉OK...(恕刪)

禁止是因為肇事數遽增加嗎???如是此因到是沒話說....
如果不是那穿短裙的、戶外廣告牌、路標指示牌等都會影響開車專心度,
再不然又是要從老百姓口袋拿錢了...缺德喔!!!
ziemaeas wrote:
是呀 等你被不專心開車的駕駛的車撞了以後 你還能贊成你的說法時 再去罷免吧


有空查閱一下警政單位歷年統計資料
GPS導航,車用影音設備....在9年多以前就已盛行?
歷年度事故統計數據可做其參考值

警政署統計資料(道路交通事故各項列表)

肇事非關車輛配置設備而是駕駛者個人責任心與道德
若真要論,個人建議應禁止進口與販售酒類為首要
法律不是也規定不能酒駕嗎?還不是.....

唉~~真不知那些官員在想什麼麼?該管的不管~~

我覺得立法酒駕一率10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會獲得壓倒性的掌聲~~
法律不是也規定紅線不能停車嗎(除特定時間外)?也不能雙黃線迴轉?

結果呢?


還不是一推人違規

無聊政府正事不做只在找麻煩
很好啊!昨天在路上還看到一個開車再拿平板的慢慢龜在內車道!路上烏龜超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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