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高速公路內線就是讓開...💢別人超速, 關你甚麼事?

我也常開高速公路 在內線遇到龜車 閃大燈還是無動於衷
暫且不論他國事務 以我們自己國家的法律而言 我沒記錯的話 白話文是 "內線是可以用速限的最高速域行駛或超車用"
是"速限的最高速域" 而不是"速限內" 可能有很多文盲駕駛吧!!
再加上一到假日更是塞塞塞

題外話 為什麼無論在哪個論壇裡 總有些喜歡攻擊別人的言論
你看了不喜歡別人的文章 你保持沉默就好了 幹嘛酸言酸語的!!!!
YSL30
[微笑]
沒有要超車就讓,不要龜在哪
至於超速,是他和政府之間的事情了


-by困惑網友留-
lchua822 wrote:
情況1:國一新竹段,內側開108,中間也開108,後面在閃燈,我加速切到中間車道,被拍超速,後車會幫我付罰款跟扣牌嗎?
情況2:國一新竹段,在內側開108,中間也開108,後面在閃燈,減速等中間前行後切至中間車道,會被後車覺得是戰鬥邀請嗎?
情況3:國一新竹段,在內側開108,中間也開108,後面在閃燈,維持108,直到通過測速相機,加速並切至中間車道,這算是積功德嗎?


不知是否會開車(有駕照不等同會開車)或只是強詞奪理?

國一新竹段中、內線可同時以時速108公里併排行駛,代表車流量不大,中線車後方也不太可能有車輛皆以時速108公里魚貫行駛,超車道車輛若不是加速超車,就該先減速駛回中線車道,再以時速108公里繼續行駛,而不是佔用超車道併排行駛!

於己:車速不變,於公:讓出超車道,使車流更順暢!況且國內測速照相前方皆須有告示牌,稍有注意要被拍超速也不是容易的事。

知道自己車輛從時速108公里提速至時速140公里要多少秒嗎?讓道絕對不需要開到時速140公里以上,不會因讓道而被扣牌!

況且當你以時速108公里行駛超車道,你已超速只是違規不罰,別五十步笑百步說別人超速!

前車打方向燈、減速讓道,你會認為他在戰鬥邀請嗎?如會,別開車上路,先好好在家修身養性。

安全開車,非必需避免併排齊進,既阻礙車流順暢且危險,尤其高速行駛,稍有閃失,連閃避空間都沒有。意外不是只會影響前後車輛,相鄰車道被波及機率亦不低。

就算蓄意要併排阻止他人超車機會,也要與鄰道拉開一個車身以上,別呆頭呆腦的併駕齊驅,讓自己沒有半點避險空間!別人超速你不須冒生命危險去阻止。

每次看到佔用超車道之爭論,總覺台灣牛真多,雖然俗話說牛牽到北京還是牛,但有機會還是歐美自駕一趟,看看人家的行車禮儀。
在內車道只要最高限速GPS時速 120公里還比我快,我一定讓,哪個(噗噗)開600公里的我真的無法反應過來,請來撞我吧!
YSL30 wrote:
在內車道只要最高限速GPS時速 120公里還比我快,我一定讓,哪個(噗噗)開600公里的我真的無法反應過來,請來撞我吧!


是的, 您正常的理解我的想法。

其實我並不鼓勵超速, 但偶而會超速
因此我一年到頭也只會有1~2張罰單

目前所有車輛都能開到超速120km/h以上
所以沒有車輛好不好的問題, 只是要肯加重點油門

每次回南部, 塞在湖口~新竹....
再塞...台中~烏日
再塞...彰化~西螺...

然後, 就突然一直到台南才會塞....
huang635555
你講的這幾個地方跟慢車一點關係都沒有
ChangAaron8986 wrote:
超車道車輛若不是加速超車,就該先減速駛回中線車道,再以時速108公里繼續行駛,而不是佔用超車道併排行駛!


法規不是這樣寫,別亂教


法律就是明明白白告訴你可以行駛在內線
你若真的希望杜絕內線佔用的情形,應該是要求政府修法
而不是對遵守法規開車的民眾道德勸說
Gary2013
意思就是不要看第二、第四點
huang635555
乾脆修法沒辦法保持110就離開
笑死!!!
既然這麼愛超速,去路肩超阿?反正都違規,玩大一點不好?
不然就檢舉內線龜車阿!有品一點就別在後面閃大燈!
我自己看到龜到不行,還不是切中線超車到再切回內線,很難嗎?

講得好像你違規超速最大?有膽就A下去,教訓一下內線龜車,而不是只會嘴砲?
apqp wrote:
目前所有車輛都能開到超速120km/h以上

去叫政府修法,主張內線不限速,前車車速比後車慢就無條件讓道去中線!
至於內線、中線車速差過大,導致切換車道事故率大增,樓主這類超速仔願意捐身家補貼事故受害者。
龜車佔用高速公路內車道都去轟甘啦。這些垃圾不要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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