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小花 wrote:我們台中也超多停在機車格的但很少看到有台中騎士上來抱怨 之前說台中有好幾處公立停車場 有在試辦 大重 停一般機車格了明面上除了政府試辦的可以停之外 其他都不能停但政府既然願意試辦 這態度就算是半開放了警察也不會太認真畢竟警察雜事就一堆了 還是專心執行有業績的項目比較重要中市交通局加碼試辦10區路外機車場 2/1再提供大重機停放3,234格機車格位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6項規定,大型重型機車(包含黃牌和紅牌)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定。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包含黃牌重機)在禁止停車之處所停車者,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當然是違規,而且可以檢舉但若是跟其他交通工具一樣停在紅線則無法檢舉結論就是數量越龐大的交通工具違規越難檢舉,而小眾的交通工具再輕微的違規都能像是開超大台車停在紅線轉角處無法檢舉,而大型重型機車騎在機車道卻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