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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答應讓它修,然後付修理費,那要視情況,如果他報價你也接受了,那就自認倒楣;
如果他報價,你沒答應,但他硬修了,然後叫你付帳,這時也可以揮;
如果進調解或法院,協商後還可以接受的價碼,就認;否則進法院就是揮折舊
2.人若有受傷,如果對方只要兩萬,哪怕對方負九成責任你只有1成(但基本不可能,因為對方直行車,縱使他車速應該有超速)
就趕快付付,但記得除了和解書,還要準備一張撤回狀(避免事後被刑事提告,但寫法需要一點特殊技巧);
不然就是在警局叫他提告,然後過幾天撤回告訴;
人只要受傷,哪怕很輕微,處理起來都很麻煩....
3.你是不壞金剛...
也就是名下無財產無所得資料,
這種人基本上幾乎可以橫著走,正常管道,原則上對這類人是無可奈何的,
但是你是大車司機,薪水應該也還過得去,應該也不是領現的那種,幾萬塊付付就算了,
就當作少喝幾次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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