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0955 wrote:
交通事件裁決處強調,今年6月30日至10月中旬,共計有32萬多件違規記點事件,其中以一般道路超速(9萬9千多件)、違規臨停(4萬9千多件)及紅線違停(3萬9千多件)最多,包括民眾檢舉(檢舉魔人舉發)或警方逕行舉發單件都有。
新聞沒道德,帶風向,搭配理盲的違規魔人,造就台灣的交通亂象
整條新聞只有這段是重點,其他都是垃圾
32萬多件違規記點事件,其中以一般道路超速(9萬9千多件)、違規臨停(4萬9千多件)及紅線違停(3萬9千多件)最多
違規魔人邏輯差,我直接幫忙畫重點
1、道路超速是違規記點的最大宗,這一項根本沒開放給民眾檢舉,是執法單位逕行舉發
2、第二大宗是違規臨停,也就是黃線臨停,這也沒開放給民眾檢舉,是執法單位逕行舉發
3、第三大宗是紅線違停,一般紅線違停也沒有開放給民眾檢舉,只有嚴重影響交通(轉彎路口)、影響公安(公車站牌、消防栓前)、影響行人通行(騎樓、人行道),才開放給民眾檢舉
三大宗加起來18.7萬,也就是32萬件中,有58%的舉發罰單實際上是執法單位舉發的
結果新聞全推給民眾檢舉,還扣了頂檢舉魔人的帽子,真夠不要臉
針對那些看到新聞的就高潮的違規魔人,你就回答3個問題
1、將近6成是員警開單,你們為什麼不去跟員警抗議,而是把自己違規的錯誤推給檢舉人,孬種嗎?
2、民眾能檢舉的關於違停的項目,就只有轉彎路口、公車站牌、消防栓、人行道這幾項,怎麼你們覺得這種嚴重影響用路人的行為,不該被處罰?
3、一般紅黃線停車不開放檢舉,警察來了也只是勸離,對你們已經有夠寬容,整個城市都是你們的停車場,道路滿滿紅黃線你不去停,非得要去停轉彎路口、公車站牌、消防栓、人行道,你們的心態是甚麼?
m0955 wrote:
何欣純為本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召委,身為交通新制聯署者,倘若認為交通新制過於嚴苛,為何不問是否可能為當初修法草率、造成後續民怨。
交通新制嚴苛?真夠不要臉的
前腳才在那邊檢討「行人地域」,後腳卻說交通制度嚴苛
交通制度除了拉高罰則、加強記點外,舉發要件就根本幾十年來完全沒改過!
有改變的只有行為人的後果而已
所以你現在到底是要檢討「罰太重」?還是「不該罰」?敢不敢講清楚啊!
又,這跟民眾檢舉又有甚麼關係?多數罰單是員警舉發的,你現在是在說員警不該執法嗎?
完全邏輯混亂!當甚麼立委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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